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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朋友以前是一名私立护士,现在跟我到其他省,现在在一家公立医院当护士。请问要跨省变更要什么手续呢? 
填写护士变更执业注册表,新单位盖章,再到原单位盖章,再到主管原单位的卫生行政部门盖章,同时会将护士注册相关信息复制到盘上,并在护士执业证书上加盖注销章,再到主管新单位的卫生行政部门,重新发给护士执业证书,收回原证书,并在表上加盖公章。 
各个省不同,把江苏的发给你参考 
  关于外省苏卫(市)护士来江苏执业、申办《护士执业证书》等有关问题的函医便〔2003〕20号 
各市卫生局、各厅直单位: 
  近年来,护士跨省流动日趋增多,为规范注销变更的程序,把好审核关,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 申请对象 
    受聘于或拟被聘用于护理岗位(“护理岗位”指医疗机构护理岗位,医学院校、卫生学校、医疗机构护理专业教育岗位,卫生行政部门、护理学会、高等医学院校、医疗机构护理专职管理岗位),并已在外省市办妥护士注册注销手续者。 
  二、 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 
  2.外省、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注册注销证明。 
  3.毕业证书原件(94年1月1日前提交护士系列职称证书)。 
  4.身份证明。 
  5.外省市注册有效期至来江苏申请日超过2年的,需在本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参加护理临床实践三个月,并提交培训单位出具的培训合格书面证明。 
  6.单位聘用证明,(拟)在民办及内部医疗机构执业的申请人需提供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7.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8.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 
  三、 办理程序 
  1.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初步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办理。 
  2.厅直单位直接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3.办理时间:每年单月的前5个工作日。 
                       江苏省卫生厅医政处 
                                  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关于外省(市)护士办理执业变更的程序说明 
    一、 审核 
  由申请人现所在执业地点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初审,再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复审,审核时请携带毕业证书原件(94年1月1日前提交护士系列职称证书)、原省护士执业证书副本、身份证明。审核通过,发给《外埠护士执业证书注销证明单》。 
  二、 注销 
  申请人持《外埠护士执业证书注销证明单》、原省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和其它相关材料到原省办理注销(所需具体材料和办理程序请向原执业省、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咨询),之后将《外埠护士执业证书注销证明单》下联带回。 
  三、 办理新证 
  申请人携我厅苏卫医便[2003]20号文所列的提交材料,交现所在执业地点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军队医疗机构交所在护理主管部门),由其统一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收费标准:10.5元/人(含首次注册8元/人,护士执业证书2.5元/套)。办理日期:每年单月的前5个工作日。 
  四、 注册 
  由申请人现所在的注册机关办理注册。 
跨省的需要换《护士执业证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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