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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肺脑复苏的目的是防止突然、意外的死亡, 而不是延长已无意义的生命。故适用于各种原因所引起的循环和/或呼吸骤停---猝死。
2.心跳、呼吸骤停的快速判断依据(应在5"内完成)
a.意识突然丧失(可伴抽搐);
b.面色苍白或紫绀;
c.呼吸停止;
d.心音及大动脉搏动消失;
e.双侧瞳孔散大
急性中毒时不论为何种原因,发生以上情况,皆为心肺脑复苏的适应证。
3.成人心肺脑复苏,可分为三个期
Ⅰ期: 基础生命支持(BLS)
Ⅱ期: 进一步生命救生(ALS)
Ⅲ期: 持续生命支持(PLS)
3.1Ⅰ期: 基础生命支持(BLS)
应包括连续动作的三个主要紧扣环节,即A、B、C,每个环节应按顺序进行:
A.开放气道,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 迅速放好体位(5"~10"内完成)使患者就地仰卧在坚实的平面上,如患者俯面,则必须将患者的头、肩、躯干作为一个整体同时翻转而不使其扭曲,对颈部受伤者须特别注意托颈翻转。
2) 打开气道(5"内完成)
常采用仰头抬颏手法: 即将一只手放在患者前额上, 手掌用力向后压以将头向后翘,将另一只手的手指放在靠近颏部的下颌骨下方将颏部向前抬起。对疑有颈外伤者应采用托颌而不仰头,即用双手(一边一只) 紧抓患者下颌角托起,同时应小心地支持头部不要后仰或从一侧转向另一侧。
3) 清除气道及口内异物(包括呕吐物)(5"~10"内完成)如果见到口内有异物或呕吐物, 可以采用"交叉手指"技术把口打开,作手指清扫,对流体或半流体可用食指、中指裹以纱布擦去,对固体则用食指作成钩状将其取出,应小心勿使其落入气道更深部位。对气道有异物阻塞者可采用膈下腹部猛压手法:即以一手的掌根抵住患者腹部,位置在正中线脐部稍上远离剑突尖下,第二只手直接放在第一只手上,以快速向上猛压的动作压向患者的腹内,每次猛压都应是一次独立的、明确的动作,每次猛压的目的都是要解除气道阻塞。 为清除气道阻塞,可能需重复猛压6至10次。
4) 判定呼吸(5"内完成)
当确定气道已处于开放位置下, 即用耳贴近病人口鼻、头部侧向病人胸部,以眼观察病人的胸部有无起伏;以面部感觉病人的呼吸道有无气体排出;以耳听病人的呼吸道有无气流通过的声音。如果胸部无起伏,也无感觉及听不到气流呼出则可判定患者无呼吸。
5) 对无呼吸者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B.人工呼吸(15"~20"完成)
作口对口(或口对鼻及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方法:
1) 病人应处于呼吸道通畅,口部张开的状态下进行。
2) 用按于前额一手的拇指与食指捏紧鼻翼下端把病人的鼻孔捏闭。
3) 抢救者深吸一口气后把自己的口张开并紧贴病人嘴,把病人的口部完全包住,形成不透气的密闭状态,不应漏气。
4) 用力向病人的口内作快而深的吹气,每次吹气1~1.5秒,吹到病人的胸部上抬起来(估计吹入气量800~1200ml)。
5) 单人心肺复苏操作时,每按压胸部15次后作吹气2口(即15:2)。 双人心肺复苏操作时,一人每按压胸部5次后,暂停一下,以让另一人作吹气一口(即5:1),如此反复不间断地二人配合进行下去。
注:Ⅰ 对于有脉搏而无呼吸者,不作胸部按压,只作口对口吹气,成人每5秒钟吹气一口(儿童每3秒钟吹气一口)。
Ⅱ 口对鼻人工呼吸法适用于牙关紧闭而不能张口或口腔有严重损伤者,操作顺序不变,操作方法上把捏闭鼻孔改为把病人的口部紧闭,也可以用力将病人口部张开,以利气体排出。
Ⅲ 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法主要适用于抢救婴幼儿, 因婴幼儿口鼻开口均较小,位置又很靠近,抢救者务使患儿的口及鼻孔均开放,用自己的口包住婴幼儿的口及鼻作吹气,吹气量以胸廓有上抬为准。
作完口对口人工呼吸后, 立即进入建立人工循环,人工建立循环的方法有两种:胸外按压与开胸心脏按压。而在现场急救中,主要应用胸外按压。
C.人工循环胸外按压术方法:
1) 一手仍置于病人前额,使头部保持后仰,使气道开放;另一手在靠近抢救者一侧用食指及中指尖先触及气管正中的喉结,然后向旁滑移2~3cm,在气管旁软组织处触摸颈动脉搏动(应在10"内完成)。如果触摸不到病人的颈动脉搏动,而病人又无意识,就可以判定心跳已停止,即进行胸外按压。
2) 迅速使患者仰卧于硬板或地上,随即快速测定按压部位:抢救者可将一手的食指与中指拼拢沿病人一侧的肋弓向中间滑移,后两侧肋弓的交点处摸到胸骨下切迹,然后将拼拢的食指及中指横放在胸骨下切迹上方,以另一手的掌根部紧贴食指,此掌根部即为按压区,固定不要移动。此时可将定位之手取下,而将掌根亦重叠放上去,并作两手的手指相互交叉以使下面手的手指抬起 (以避免按压时损伤肋骨)。
3) 抢救者的双臂应绷直,两肘关节固定不动,双肩在患者胸骨上方正中,利用上半身体重和肩、臂部的肌肉的力量,垂直向下用力按压。
4) 按压应平稳而有规律地进行,不能间断,下压及向上放松的时间大致相等,按压根至最低点处应有一明显停顿,用力应垂直向下不能左右摆动,放松时定位的手掌部不要移动位置,但应尽量放松,务使胸骨不受任何压力。
5) 按压频率80~100次/分,按压深度成人使胸骨下移4~5cm(5~13岁下移3cm,婴幼儿下移2cm)。
6) 单人操作心肺复苏,每作15次胸外按压,需作2次口对口人工呼吸吹气,然后再在胸部重新定位按压,如此反复进行,不能间断。双人操作心肺复苏为一人进行胸外按压,另一人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吹气,两人必须配合协调,吹气必须在胸外按压的松弛时间内完成,而按压必须紧接于吹气完成后,按压频率为80~100次/分,按压与呼吸(口对口吹气)比例为5:1,即5次胸外按压进行一次口对口人工呼吸吹气。
以上基础生命支持(BLS)是心肺复苏急救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而特殊的阶段,其目的是通过A、B、C这三个环节连续动作的正确按程序操作可以从外部来支持心跳、呼吸停止患者的血液循环和通气,以对患者的脑、心和其他重要脏器供氧。从而为进一步生命救生的成功创造必不可缺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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