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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 梅毒的症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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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5 17:22:1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我是一名实习护士 实习时把一名梅毒患者打过小针头 碰到自己的手上
     我想问问会不会被传染 被传染的机率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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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5 18:17:12 |只看该作者
去化验检查下
如果你RPR是阴性,TPHA阳性的这种人不传染.你不必要作任何处理.RPR阳性的又没有治疗过的有传染可能
即使感染上了梅毒,也属于早期梅毒,可以通过药物来治疗
  梅毒病人是唯一的传染源,传染的途径有下列四种:
  (1)直接性接触传染:约 95-98%的梅毒病人是通过这种方式被传染上的。梅毒病人的外生殖器部位的皮肤和粘膜多有病损,病损的溃疡面和渗出物中有大量的梅毒螺旋体。经研究发现梅毒螺旋体对人体的皮肤和粘膜有亲和力,能穿透正常的皮肤和粘膜。梅毒病人生殖器上的病损不痛不痒,不妨碍性交,如果病人继续与其他健康人发生性行为,那么后者很容易被传染上梅毒。另外,在性交时,外生殖器极度充血,并相互摩擦,多少会引起皮肤粘膜的细微擦伤,更为梅毒螺旋体的入侵创造了有利的条件。接吻、同性恋、口一生殖器接触,手一生殖器接触一类的性行为同样可传染梅毒,损害可发生在口唇、肛门、舌、咽部、手指等部位。
  (2)间接接触传染:与梅毒病人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人,可以接触到病人使用过的内衣、内裤、被褥、毛巾、剃刀、浴巾、浴盆、便器等,由于这些用具上可能会沾有病人损害处排出的梅毒螺旋体,因而产生感染。
  (3)胎传梅毒:患梅毒的妇女,未经治疗,怀孕后母亲体内的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血液循环到胎儿体内,使胎儿感染上梅毒。
  (4)血源性传染:如果供血者是潜伏梅毒患者,他(她)所提供的血液中可能带有梅毒螺旋体。一旦输人到受血者的体内,即可产生感染,这样的病人不产生一期梅毒的表现,而直接出现二期梅毒的症状。所以,对供血者进行梅毒血清学筛选检查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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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5 18:22:08 |只看该作者
梅毒的症状
一、后天梅毒。
(一)一期梅毒:约在感染后2-4周出现硬性下疳,大多发生在生殖器部位,男性在冠状沟、阴茎、包皮等。女性在大小阴唇或子宫颈。开始为一丘疹,迅速破溃成红色小溃疡,约1-2cm,园形,境界清楚,上附少量浆液性分泌物,内含大量梅毒螺旋体,硬性下疳常为单发,具有软骨样硬,无疼痛,如不治疗,3-8周内自然消退,局部不留痕迹或轻度萎缩性疤痕。
腹股沟淋巴结肿大,较硬,无红肿痛热,不化脓,内有梅毒螺旋体。
(二)二期梅毒。
由于梅毒螺旋体从淋巴结进入血液,在体内播散后出现全身症状,在感染后7-10周,可有低热头痛,肌肉和关节痛等,全身淋巴结肿大。
全身出现皮疹,表现为斑疹、丘疹、脓疱、蛎壳状疹等,铜红色,少量鳞屑附着。常对称分布,密集不融合。无自觉症状,这种梅毒疹如发生在掌跖部具有诊断意义。
由于体内抗体渐形成,免疫力增强,梅毒疹可以自然消退,但又可复发,称二期复发梅毒疹,但分布范围小,皮疹数目少。
粘膜损害:表现粘膜红肿糜烂,有渗出物,还有一种常发生在肛门、外生殖器周围的扁平丘疹,因常受摩擦,表面易糜烂渗出,故称扁平湿疣,含有大量梅毒螺旋体,传染性强。
(三)三期梅毒:不仅侵及皮肤粘膜,并可累及全身各内脏器官或组织,破坏性大,但梅毒螺旋体不易找到,故传染性小。
二、先天梅毒(又称胎传梅毒):梅毒螺旋体经过母体胎盘绒毛的渗透与弥散作用,沿脐带血进入胎儿体内,由于妊娠四个月前胎盘循环尚不健全,胎儿免疫功能尚未成熟对感染不发生反应,故先天梅毒多发生在妊娠四个月后,孕妇感染梅毒后,可导致流产,早产或死胎。
梅毒的传染源是梅毒患者,其传染途径有:

1、性接触
这是主要的传染途径。未经治疗的病人在感染后的1年内最具有传染性;随着病期的延长,传染性越来越小;到感染后4年,通过性接触一般无传染性。

2、血传播
梅毒患者、潜伏梅毒及隐性梅毒血清具传染性,通过输血及共用针头可传染他人。

3、胎传
患梅毒的孕妇可以通过胎盘使胎儿受染,一般认为感染发生在妊娠4个月以后。病期超过4年未经治疗的梅毒妇女,虽然有性接触,一般也不会传染,但妊娠时仍可传染给胎儿,病期越长,传染性越小。

4、其他
少数可以通过性接触以外的途径受传染,如接吻、哺乳;接触有传染性损害病人的日常用品,如衣服、毛巾、剃刀、餐具、烟嘴等,也可传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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