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球菌肺炎是由肺炎球菌或肺炎链球菌所引起,占院外感染肺炎中的半数以上,临床上症状轻或不典型病较为多见。患者常有受凉淋雨、疲劳、醉酒、精神刺激、病毒感染史,大多数病例有数日的上呼吸道感染的先驱症状。 在治疗上,主要以抗菌治疗为主,辅以支持疗法,积极预防并发症。 1. 抗菌药物治疗 肺炎球菌肺炎首选青霉素G,用药途径及剂量视病情轻重及有无并发症而定。对于成年轻症患者,可肌注青霉素或普鲁卡因青霉素。病情稍重者宜用青霉素进行静脉滴注;重症及并发脑膜炎者,可增大剂量滴注。滴注时每次量尽可能在1小时内滴完,以维持有效血浓度。 对青霉素过敏者,轻者可用红霉素或者林可霉素。重症患者亦可改用其他第一代或第二代头孢菌素,如头孢噻吩钠,头孢唑啉钠。氟喹诺丙类药物口服或静脉滴注,亦可用于对青霉素过敏或耐青霉素菌株感染者。抗菌药物疗程通常为5-7天,或在退热后3天停药或由静脉用药改为口服,维持数日。 2.支持疗法 患者应卧床休息,注意补充足够蛋白质、热量及维生素,每日多饮水。剧烈胸痛者,可酌用少量镇痛剂,如可待因15mg。不宜用阿司匹林或其他解热药,以免过度出汗、脱水及干扰真实热型,引起临床判决错误。轻症患者不需常规静脉输液,确有失水者可输液;中等或重症患者应给氧。腹胀、鼓肠可用腹部热敷及肛管排气。若有明显麻痹性肠梗阻或胃扩张,应暂时禁食,禁饮、胃肠减压,制止恢复肠蠕动。烦燥不安、谵妄、失眠者酌用地西泮(安定)5mg或水合氯醛1-1.5g,禁用抑制呼吸的镇静药。 3.并发症的处理 经抗菌药物治疗后,高热常在24小时内消退,或数日内逐渐下降。若体温降而复升3天后仍不降者,应考虑肺炎球菌的肺外感染如脓胸、心包炎或关节炎等。持续发热的其他原因尚有混合细菌感染、药物热或并存其他疾病。肿瘤或异物阻塞支气管时,经治疗后肺炎虽可消散,但阻塞因素未除,肺炎可再次出现,约10%-20%肺炎球菌肺炎发胸腔积液,应酌情取胸液检查以确定其性质。肺炎治疗不当,约45%并发脓胸,应积极排脓引流并局部加用青霉素。慢性包裹性脓胸可考虑肋间切开水封瓶闭式引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