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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因素会诱发早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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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产是指妊娠满28周至不足37周之间(196~258天)的分娩者。此时娩出的新生儿称为早产儿,体重为1000~2499g,各器官发育都不够成熟健全,出生孕周越小,体重越轻,其预后就越差。我国早产的发生率占分娩总数的5%~15%,约有15%的早产儿于新生儿期死亡。  早产发生时,主要临床表现为子宫收缩,最初为不规则的宫缩,常伴有少许阴道流血或血性分泌物,以后可发展为规则宫缩,其过程与足月临产相似。临床上总结的可诱发早产发生的常见因素有:   1.胎膜早破、绒毛膜羊膜炎(绒毛膜羊膜感染主要源于宫颈、阴道的微生物,部分来自宫内感染)最常见,30%~40%早产与此有关。   2.下生殖道及泌尿道感染,如B族溶血性链球炎、沙眼衣原体、支原体感染,急性肾盂肾炎等。   3.妊娠合并症与并发症,如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妊娠合并心脏病、慢性肾炎、病毒性肝炎、急性肾盂肾炎、急性阑尾炎、严重贫血、重度营养不良等。   4.子宫过度膨胀及胎盘因素,如羊水过多、多胎妊娠、前置胎盘、胎盘早剥、胎盘功能减退等。   5.子宫畸形,如纵膈子宫、双角子宫等。   6.宫颈内口松弛。   7.过量吸烟、酗酒。   8.其他,如长途旅行、气候变换、居住高原地带、家庭迁移、情绪剧烈波动等精神体力负担;腹部直接撞击、创伤、性交(孕晚期性交过频可致早产,因精液中前列腺素分泌较多或阴道出血而引起子宫收缩))或手术操作刺激等。   以往有晚期流产、早产史及产伤史的孕妇容易发生早产。阻断早产的发生在于3个方面:   ①消除病因,使其不发生。   ②预测早产的发生,对高危人群重点监测。   ③及时诊治已经发生的早产,使之不再继续发展。   预防早产是降低围生儿死亡率的重要措施之一。   ①定期产前检查,指导孕期卫生,治疗泌尿道、生殖道感染,孕晚期节制性生活,以免胎膜早破,对可能引起早产的因素应充分重视。   ②切实加强对高危妊娠的管理,积极治疗妊娠合并症,预防胎膜早破及亚临床感染。   ③宫颈内口松弛者应于妊娠14~18周行宫颈内口环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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