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宫肌瘤属于良性肿瘤,其发生、发展与性激素有密切关系,随着雌激素水平的降低,有的可自行萎缩消失。虽说如此,但对于子宫肌瘤的治疗也不能忽视,病情严重的情况下甚至需要进行子宫切除。在实际治疗中,采取什么方法将根据患者年龄、生育要求、症状、肌瘤大小等情况综合考虑。 1.随访观察 若肌瘤小且无症状,通常不需治疗,尤其近绝经年龄患者,雌激素水平低落,肌瘤可自然萎缩或消失,每3-6个月随访一次。随访期间若发现肌瘤增大或症状明显时,再考虑进一步治疗。 2.药物治疗 增大子宫似妊娠子宫2个月大小以内,症状不明显或较轻,近绝经年龄及全身情况不能手术者,均可给予药物对症治疗。 (1)雄激素:可对抗雌激素,使子宫内膜萎缩,直接作用于平滑肌,使其收缩而减少出血,并使近绝经期患者提早绝经。常用药物为丙酸睾酮,用药需注意剂量以避免引起男性化。 (2)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类似物:可抑制垂体、卵巢功能,降低雌激素水平,适用于治疗小肌瘤(<2个月妊娠子宫大小)、经量增多或周期缩短、更年期或近绝经期患者。此类药物使用后患者经量减少或闭经,纠正贫血,缩小肌瘤,但停药后又逐渐增大,恢复其原来大小。不良反应为绝经期综合征症状,如潮热、出汗、阴道干燥等。不建议长期持续使用,长期使用可使雌激素缺乏导致骨质疏松。 (3)拮抗孕激素药物:米非司酮,不宜长期使用,以防其拮抗糖皮质激素的副作用。 3.手术治疗 若子宫大于2.5月妊娠子宫大小或症状明显致继发贫血者,常需手术治疗,手术方式有: (1)肌瘤切除术:适用于35岁以下、未婚或已婚未生育、希望保留生育功能的患者。多经腹或经腹腔镜下切除肌瘤。 (2)子宫切除术:肌瘤较大、症状明显、经药物治疗无效、无生育要求或疑有恶变者,可行子宫次全切除术或子宫全切除术。50岁以下或未绝经者,若卵巢外观正常,应予保留。 临床上还有一种很常见的情况,即子宫肌瘤合并妊娠。妊娠合并子宫肌瘤对妊娠、分娩均有影响。但确诊后采用保守治疗,不作手术,患者多能自然分娩,不需急于干预,但要预防产后出血。若肌瘤阻碍胎儿下降可行剖宫产。剖宫产时是否同时切除肌瘤或切除子宫,需根据肌瘤大小、部位和患者情况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