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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惩罚后宫妃子的刑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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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杖责:用木板击打臀部以下腿部,30次以下,可惩罚比自己低5级或以上妃嫔。
7、鞭刑:用鞭子抽打臀部,20次以下,可惩罚比自己低5级或以上妃嫔。
8、笞杖:用木板击打臀部,30次以下,一宫之主可对本宫施行。
9、禁足:关闭宫门,禁止其他人探视,三个月以下,仅从三品(含)以上妃嫔有权。
10、降级:对妃以下妃嫔实行降位分等级,仅从一品(含)以上妃嫔有权。
11、褫夺封号:褫夺封号,夺去妃嫔封号褫夺封号比降级更有损妃嫔颜面,太后、皇帝、皇后、协理六宫者有权。
12、贬黜:贬为宫婢或官婢,宫婢则入辛者库、浣衣局劳动,官婢则入各王府、官府做马房、恭房杂役,太后、皇帝、皇后、协理六宫者有权
13、打入冷宫:除华服,遣散宫婢、幽禁于冷宫中,不得主动与外界接触,得特赦令可释放,太后、皇帝、皇后、协理六宫者有权。
14、赐死:赐三尺白绫、匕首一把、毒酒一杯,自选其一了断,皇帝、皇后、协理六宫者有权
15、连坐:祸急家人,重则抄家灭族,唯皇帝、皇后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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