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王朝时期,中国的原始酿酒业至此显然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世本?作篇》:“仪狄造酒”、“杜康造酒”、“少康作秫酒”,《战国策?魏策》:“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纲鉴易知录》:“古有醴酩,禹时仪狄作酒”等等记述,正是夏禹和夏王朝时期酿酒习俗盛行的具体反映。相当于夏代的二里头类型文化;考古发掘已发现数百座墓葬,从随葬的情况看,盉、觚、爵等酒器已占较大的比重,饮酒器不仅有大量的陶制品,而且也出现了精致美观的青铜制品。遗址中除发现大量的陶质盉、觚、爵、壶、角、杯等酒器外,也出土大量盛贮、炊煮粮食的陶容器,如罐、鬲、瓮缸、簋、斝、甗等等这些盛贮、炊煮器,与当时的酿酒、饮酒习俗密切相关,是夏代酿酒习俗流行的重要旁证。
考古发掘和研究成果表明,商王朝时期从王公贵族到黎民百姓,所有的社会活动都受到礼的制约,而这种礼的实质,便是酒。酒代表礼,礼通过酒来表现,这是商代社会一个十分显明的时代标志。在商代的手工业制作中,酒礼器的制作最重要,酒礼器不仅大量应用于日常生活中,而且还大量应用到丧葬活动上。河北藁城台西村商代遗址,曾发现一座形制特殊的房子,房子建在高出地面 1 米的台基上,平面呈阶梯形,无前墙,只有密排的柱洞,进门处有台阶,大约是一座斜坡式房顶的建筑,屋内堆积大量灰烬和陶容器,并发现大量的桃、李、枣等植物种仁和重 8.5 公斤的人工培植酵母,在房子附近又发现两口水井,井内遗有木桶、陶罐等汲水用具,据出土现象,学者认为这是一座酿酒作坊址。台西酿酒作坊遗迹及有关遗物的发现,说明了商代的酿酒业已呈现专业化的倾向,并出现明确的使用酵母曲来酿酒的实证。
周承商制,酿酒之风有增无减。西周王室曾鉴于商代酗酒成风以至人亡国败的教训,用杀头问罪的办法试图禁酒①,但事实却是有禁无止。饮酒、酿酒不仅没有禁绝,而且官方也出现大力发展酿酒业,以保障祭祀燕飨之需的举措。《周礼》中有酒正、酒人之职官,这便是专门负责管理酒的酿造和使用的官吏。酒正等并能辨别酒的五齐(剂),即泛齐、醴齐、盎齐、醍齐、沉齐,有人认为五齐是酿酒的五个阶段,也有人将五齐解释为五种原料不同的酒,但无论是何种情况,五齐事实上是酿酒经验技术的总结,它们说明西周的酿酒技术已达到一定的水平。
①见《尚书?酒诰》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