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是淀粉类物与水在一定条件下发酵、糖化生成的。淀粉类物大多是农产品,发酵、糖化作用通常是在具一定密封条件的容器中完成的,而人类早期密封度最大的容器显然是陶器。故农业和制陶业,是酿酒的先决条件,只有具备了粮食和陶容器,才使原始酒的发生成为可能。当整罐的粮食不慎泡水受潮而未及时处理,当蒸煮的饭食吃不完剩留在容器中而未及时处置,在一定的时间和一定的温度下,泡水的粮食,含水的饭食都完全可能发生发酵、糖化作用,其结果便是产生最原始的含酒精成份的天然酒。当初尝天然酒感觉奇异,再饮回味无穷,断饮心绪不安时,就萌发了重新获取天然酒液的念头和举措,从无意识地得到初尝甜头到有意识的酿造满足饮欲,这便诞生了原始的酿酒和饮酒习俗。
中国酿酒习俗的起源与发生,一般认为是在出现确凿的饮酒器的新石器时代晚朝。所谓饮酒器,便是指陶盉、鬶、高足杯之类。这种饮酒器概念是比照夏商周时期酒器的一般情况而限定的,故难免有失偏颇。其实,原始时期的人类在使用陶器制品时,虽有一定的分类使用概念,但并无严格的使用定则,一器多用是非常流行的习俗,且有不少器类的用途并未被现代人所认识,按图索骥般地寻酒器溯酒源,显然不能真实地反映中国酿酒的起源情况。从酿酒必备农业和制陶业发生的两个先决条件看,中国新石器时代早期已经完全具备。黄河流域的磁山、裴李岗、北首岭、李家村等早期文化已明显出现较发达的农业和制陶业,故中国酿酒的习俗完全可能在此时便已发生。磁山、裴李岗时期的诸文化遗址,普遍发现的深腹罐、深腹三足器等陶容器,器体很大,显然是用于盛贮粮食用的。而陶壶、带流的三足壶、圈足钵等,则是盛、饮水之器,这些盛贮粮食、盛、饮水器,事实上也完全可能是原始酿酒的发生器和饮用器。新石器时代中期如仰韶文化大型陶瓮、缸、罐、鼎和壶、碗、盉,大溪文化的罐、缸、瓶、杯、壶、碗、鼎,河姆渡文化的罐、甗、壶、钵等等,都应是酒的发生器和饮用器。新石器时代晚期开始出现的陶甑、甗等和与夏商周时期类似的专用酒器现象,则表明此时的酿酒习俗相当盛行,酿酒逐渐迈进专业化阶段,酿酒的技术也获得空前的发展和提高。
① 《韩非子?五蠹》。
② 《庄子?让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