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明一代,科举制度极受世人重视,学校教育成为科举制的附庸,所谓学校以培育之,科举以登进之,很好地说明了学校与科举的关系。那么书院与科举的关系如何呢?
(1)举业与修为并行明中叶以后,讲学之风很盛,但讲学的著名人物如王阳明、湛若水等人都不反对生徒习学举业,参加科举考试。王阳明指出:诸生学习举业(即八股文),并不妨碍个人修为之功,只是容易使人失去修为之志。如果按照书院的学规顺序渐进,举业与修为当并行不悖,互不妨碍。嘉靖七年(1528 年)六月,王守仁出军广西,恢复了南宁附近学校,委派弟子陈逅主教灵山等地县学,季本等主教敷文书院。并指示说:他每日汇集府学、县学生员讲学,以兴起圣贤之学,革除积习之弊。当府学考试时,临期送生员赴试,以不妨碍他们的课业。生员在平时除进德修业外,还要经常作经书义、时务策等方面的试卷,以考查自己举业情况,以免妨害生员参加科举考试。这些例子表明,王守仁很重视举业,一再强调讲学不妨害生徒的举业。
明代另一讲学大师湛若水也不反对生徒参加科举考试。他在主持广东大科书院时,为该书院所制订的堂训规定:生徒不要把进德修业(即个人修为)与举业当成两件事,科举是圣代的制度,诸生如不遵行,修习举业,就是违反了天理。他既强调生徒不得荒废举业,又指出生徒不得以举业为目的,只是一心一意记诵、练习时文。而是应该读书明心见性,发而为文章,自然会成就举业。这一见解是受宋代名儒陆九渊的影响,很受当时读书人的赏识。其实,明代是科举制盛行的时代,科举是读书人升入仕途的最佳途径;在"学而优则仕"思想深入人心的明代,想要劝说生徒静心读书,刻苦修行,而不参加科举考试,求取功名富贵,是根本不可能的。
(2)书院科举明代的地方儒学生员有权参加科举考试,充贡京师国子监而进入仕途的,而书院的生徒却没有这种资格,因此很难约束生徒。
万历年间后,书院一直要求享有乡试的名额,于是出现了"书院科举"的名目。如白鹿洞书院原规定有洞学科举二名,每遇大比之年,这二名生徒可与地方儒学生员一起参加乡试。后来参加乡试的名额增至五名。天启四年(1617 年)白鹿洞书院主持人南康府推官李应升要求将乡试名额增至十名。当时白鹭洲书院却拥有四十二名乡试名额,这引起白鹿洞书院主持人的不满。另外,白鹿洞书院为了鼓励生徒参加科举考试,还发给生徒路费银七十两,资助贫穷的生徒应试。
这样,书院拥有了参加乡试的名额,就与府州县学没有什么重大的差别,都成为科举的附庸了,这也表明书院的官学化已十分明显了。因此,明末地方学校的弊端,如只注重举业,背诵八股文等,也在部分书院中显示出来了,书院也日益受到科举制度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