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作为我国古代的一种计时工具,传说在黄帝炎帝时期就已出现了,鸣钟击鼓自古也成为皇朝、寺庙以及黎民百姓祭祀神佛、祈福、迎福、祝福、免灾驱邪的一项礼俗。据史籍记载汉代已有“天明击鼓催人起,入夜鸣钟催人息”的晨鼓暮钟制度。随着佛教在汉代传入我国,钟鼓便同佛家结了缘。在众多寺院内的东西两侧都建有报时的钟鼓二楼,鸣梵钟与击鼓既用于寺庙的法会佛事活动的礼仪,亦曾是城镇乡间旧时定更报点的“报时台”。如在北京古老的雍和宫里,僧人每日上殿诵经均鸣钟击鼓,寅时撞响悦耳的钟声,酉时即敲响如雷的鼓声,钟鼓声曾响彻四九城内外。
在北京城的中轴线上,明永乐年间于地安门大街的北端筑有钟鼓二楼,两楼前后纵置,气势雄伟,巍峨壮观。在高47.9米的钟楼上悬有63吨的青铜报时钟,高46.7米的鼓楼内有一面大鼓、二十四面小鼓,共25面更鼓。今日的钟鼓楼是清乾隆年间重建的,自明清至民国初时,钟鼓二楼始终掌管着京城内外的报更报时的任务,可以说老北京曾是在钟鼓楼的鼓鸣钟响声中入睡和苏醒的。清初时曾规定钟鼓楼要昼夜报时,乾隆年间后改为夜间报更,从那时起清代钟、鼓楼司职的更夫,在报更报点时很有规律,很讲究敲击的次序与节奏。清末民间就流传有“紧十八、慢十八,不紧不慢又十八”的俗语,其形容的就是宣统时期钟楼鼓楼在交子、正午时两次击鼓撞钟的事儿,每次54下,两次钟声鼓声合起来是108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