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整体而言,文士这一阶层之群体人格,是不太爱食嗟来之食的,文士心灵敏锐,其耻感比其他人强烈,大都宁可饿死,也不食周粟,但晚明好像例外,他们爱搞派对,爱到财主家去白吃白喝,去吃者雄赳赳气昂昂,放开肚皮大快朵颐,被吃者笑嘻嘻乐呵呵,扩大鼎锅大宴宾客,俨然是熙熙然共产共食的大同世界。
有王伯稠者,考过一回科举,没中,从此打死也不去复读,只是写诗,只是混迹酒局,逢有派对。不管有无请柬下与他,他都带一张口,再带一副肚皮,山吃海喝,家里一年几月见不到人影子,再怎么发布告“王伯稠,你妈妈喊你回去吃饭”,也喊不回。 这个王伯稠,长得一表人才的,家里财产不算多,然则也有薄田百亩,自给自足也过得去,但他常常不带分毫,到别人家里去吃饭,去吃饭也可,不说唱个喏,也不说做首诗,最少也要唱个莲花落吧,这个王伯稠却是只管闷吃。
别人家娶媳妇嫁女做喜酒,别人家里满寿生子做三朝酒,或者什么红喜白喜都没,只是到了开餐时候,熟人也罢,生人也罢,这个王伯稠二话不说,迳自上桌,一上桌,都是一个劲地食欲大动,只听得见其喉咙里嘎嘎嘎,吃完了,筷子一扔,走了,自始至终,都没听见他吱一声。
晚明文士爱蹭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