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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雅安市卫生局关于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医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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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雅安市卫生局关于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医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试行办法》规定,现将我市2012年度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医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雅安人事考试网www.yapta.gov.cn和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发布):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额共计526名(其中:综合类230名;医护类296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2年雅安市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医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其中: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其他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在2012年7月9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
(二)招聘范围。
本科及以上学历面向全国招考;专科学历限四川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年龄18—35周岁(1976年4月22日—1994年4月22日期间出生),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1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本市未满最低服务期限要求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考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用网络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工作由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即: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资格审查由市级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报考县(区)或乡镇事业单位的资格审查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资格初审、面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及考核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一)网上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2年4月21日-4月25日24︰00,报名网站为雅安人事考试网(www.yapta.gov.cn)。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10—3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3、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单位根据报考者填报的《考生信息表》和上传相片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网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26日12︰00。报考者应及时登陆查看是否通过网络资格审查,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二)网上缴费。
经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缴纳100元;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12年4月27日24∶00。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三)打印考生信息表和准考证。
通过网络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雅安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考生信息表》三份,供政策性加分、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
通过网络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的报考者应在2012年5月21日至5月26日24:00前登录雅安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薄等)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笔试开考比例为3︰1。其中,医护类岗位(详见《2012年雅安市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医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有效报考人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报名并缴费的考生全部进入笔试。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人社局进行相应调减或取消。市人社局根据考生报名时“是否服从调配”项的选择情况,对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中服从调配的考生,直接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有关情况将于2012年5月3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对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中不服从调配的考生或服从调配但不符合其他岗位条件的考生作退费处理,其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将在2012年5月10日前通过网络退回考生账户。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1、综合类: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0%+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含专业技能测试)×40%。
2、医护类: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30%+《医学基础知识》×30%+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含专业技能测试)×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医护类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笔试地点在雅安市雨城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综合知识》笔试的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考资料为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综合知识参考资料》;《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的参考资料为成都时代出版社出版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医学基础知识》笔试的参考资料为成都时代出版社出版的《医学基础知识》。需要购买参考资料的考生,可到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四川人事考试测评基地或自行通过互联网购买。综合知识〉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2012年5月27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于2012年6月27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考生如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2012年7月2日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2年7月6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二)笔试加分。
1、加分对象:
(1)四川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
(2)四川省“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志愿者;
(3)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志愿者;
(4)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者;
(5)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
2、加分条件:
(1)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特岗教师”计划的志愿者,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等项目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加分合计最高不超过6分。
(2)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调整“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聘期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009〕25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截止报名时,任职期满(含签3年满2年)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报考县(区)和乡镇事业单位的,每工作满1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经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获奖次数不累计加分),加分合计最高不超过9分。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按上述规定加分,加分合计最高不超过6分。
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规定的,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加分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的考生,或按照国家、省“三支一扶”和“特岗教师”优惠政策考核聘用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聘考试不再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6月6日前(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雅安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雅安市大众路19号)办理加分手续。证明材料包括: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2、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考生信息表、准考证;6、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若已取得)。提供材料不齐者,不予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经审核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名单及加分情况,将于2012年6月18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加分有反映的,经查实后予以更改加分分值或取消其加分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及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确定并通知到每个考生,本次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原则上在2012年7月31日前结束。
1、资格复审。负责资格审查和面试的单位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3∶1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若成绩相同可一并进入面试),医护类岗位未达到3∶1比例的,其岗位报考并参加笔试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各资格复审单位将于2012年7月9日—10日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发布资格复审公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程序的考生应按照公告要求携带《考生信息表》一份(须贴上本人照片)、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若政策规定需主管部门同意才能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经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资格审查不合格者,由负责资格审查单位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资格审查中出现的缺额,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本阶段递补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面试。面试方式由负责资格审查和面试的单位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试行办法》自行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五、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根据岗位招聘名额(含公告规定拉通排名的岗位和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加试方式由各组织单位自行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并及时组织体检、考核。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报考市属单位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同一主管部门其他达到面试比例的同类岗位进入体检、考核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报考县(区)、乡镇事业单位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县(区)、乡镇同级事业单位其他达到面试比例的同类岗位进入体检、考核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如县(区)、乡镇或市级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所有岗位均未达到招聘名额3倍的,则由各县(区)或市级主管部门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凡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各县(区)或市级部门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加试方式由各组织单位自行确定)依次递补。本阶段递补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均不符合进入体检、考核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各县(区)人社部门或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不少于7天时间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县(区)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由县(区)政府人社部门负责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市属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由主管部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直接报市人社局备案)。聘用工作原则上于2012年8月31日前结束。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不得办理聘用审批(备案)手续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工作以人事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审批(备案)手续为结束,此后不再递补人员。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报考资格条件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2223370
市属事业单位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中共雅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0835)2240415
雅安市委农工办:(0835)2222351
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835)8511188
雅安市人民政府金融办:(0835)2821215
雅安市经济信息委员会:(0835)2222653
雅安市科技局:(0835)2222294
雅安市财政局:(0835)2623717
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0835)2225203
雅安市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局:(0835)8502972
雅安市卫生局:(0835)2223054
雅安市环保局:(0835)2224902
雅安市气象局:(0835)2242927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0835)2241755

县(区)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2822283
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3438687897
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7227143
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6521476
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6822583
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7621153
汉源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0835)4223057
石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8869026
查询网址:
雅安人事考试网:www.yapta.gov.cn
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
网上报名技术及考务咨询电话:
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0835)2227020
监督电话:
雅安市监察局:(0835)2852080
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服务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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