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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全文解读 新婚姻法房产分配 新婚姻法婚前婚后财产

来源:Www.512Test.CoM  作者:执业医师考试网  (查看评论)

  第五十一条 本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
  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废止。
  二、新婚姻法房产分配
  新婚姻法婚前婚后财产如何分配
  1、父母出资给子女购买的房屋,离婚时,房屋如何分配?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2、产权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时如何分配?
  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或者父母的名字。
  (1)对该房屋的分配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配。
  3、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配?
  (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且付清全部房款的。
  如果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自己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的话。
  那么,另一方的权益是得不到法院保护的。
  也就是说,即使一方真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但未付清全部房款的(有贷款)。
  此情形争议的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的部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配?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21条规定: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
  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小结:婚姻不是儿戏,婚姻法的出现却引起了恐慌。在这个离婚率普遍升高的社会,还有什么比温暖的港湾更让人留恋。希望大家认真看新婚姻法全文解读,理解新婚姻法房产分配的问题。新婚姻法婚前婚后财产分配问题虽然也还是有不妥之处,但是正在逐渐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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