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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师《医学伦理学》医学义务论

来源:  作者:临床执业医师网

  一、概述

  (一)义务论

  义务论是关于道德义务和责任的理论体系,又被称为非结果论或道义论。考试大网站收集它以道德义务和责任为中心,研究和探讨人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即人应该遵守怎样的道德规范,并对人的行为动机和意向进行研究,以保证人的行为合乎道德。

  (二)医学义务论

  医学义务论是规范医学伦理学的理论体系,它以医德义务和责任为中心,研究和探讨医务人员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即医务人员应该遵守怎样的医学道德规范,并对医务人员的行为动机和意向进行研究,以保证医务人员的行为合乎道德。

  二、医德义务

  医学义务论的核心内容是医德义务,把握医德义务是把握医学义务论的关键。

  (一)医德义务概述

  医德义务即医学道德义务,是医学界的职业道德责任。

  医德义务的责任主体是整个医学界,基本的责任主体是医务人员;责任客体是服务对象,基本的是病人。

  (二)医德义务的特点

  医德义务与医学法律义务相比,具有如下特点:

  1、医德义务依靠非权力强制力量维系

  医学法律义务依靠国家暴力机器作为后盾,是一种权力强制义务;不同于医学法律义务,医德义务的形成、维系依靠医学界乃至整个社会的舆论、传统习惯、内心信念等非权力强制力量维系。

  2、医德义务的履行不以获取权利为前提。

  通过一定程序形成的医学法律规定了法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法律上规定的行为主体的义务总是与权利对应的。作为规范治理医疗卫生事业的医学道德,在为医学行为主体提出医德义务的同时,当然也赋予了其医德权利;但作为医学道德行为主体本身在承担、履行医学道德义务的时候,为了完善自己医学美德的时候,不以获取道德权利为前提(尽管客观上他们在履行医德义务的同时,实际上已经而且应该获取道德权利),而且往往以或多或少的自我牺牲为前提。

  3、医德义务涉及的范围广泛

  医学法律义务涉及的仅仅是在医学领域中具有重大效用的行为,社会认为必须通过法律程序加以规范,往往是对医学界的最低限度的要求;而由于医学道德规范的领域是广泛的,凡是存在利益关系的医学领域,都需要而且已经为医学道德所规范,医德义务涉及的是医学领域中所有具有效用的行为,涉及的范围比医学法律义务的范围广泛。而且与医学法律义务的合法与违法境界比较单一相比,医德义务存在违背医学道德、合乎医学道德和医学道德高尚等层次不同的境界,医德义务的要求的境界范围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