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学第二节 精神疾病的分类
临床上对疾病的诊断必须有分类学的观点,精神疾病的分类常有变更,世界各国的分类也不尽一致,但不外乎根据病因、临床表现和预后进行分类。
一、根据病因分类
精神疾病大致可分为病因已明和病因未明两类。病因已明的是指通过现代检测方法可以找出致病的观依据的精神障碍,如由脑部疾病,脑以外的各种躯体疾病及外来毒素的中毒等病因所致的精神障碍。病因示明的一类是目前所具有的检测方法尚不能发现致病的客观依据的精神疾病。前者器质性精神疾病,后者属“功能性”精神疾病,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这种病因不明的“功能性”疾病将会被澄清。目前,这种分类在临床诊断、治疗和科研中仍有实际意义。
二、根据临床表现分类
精神疾病一般分为轻型与重型两大类。轻型是指患者对自身的精神异常有一定的自知力。尚能控制自己的精神活动,能保持与环境适应的能力。如神经症。所谓重型是指患者对自身的精神异常表现没有自知力,不能控制自己的精神活动,丧失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又称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等。这种轻重之分也是相对的,一些重型精神疾病的早期常呈现轻型表现。
三、根据预后类
某些病因不明的精神疾病,有相似的临床表现时,可结合病程的长短与预后的好坏进行分类,如精神分裂症与反应性精神病,前者病程长、预后差;后者病程短、预后好。
附《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二版 1989》(即CCMD-Ⅱ)中精神疾病的分类
00 脑器质性与躯体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碍
01阿尔采末氏病与其它脑退行性病变所致的精神障碍
01. 0 阿尔采末氏病
01.00阿尔采末氏病·老年型
01.01阿尔采末氏病·老年前期型
02.02阿尔采末氏病·非典型或混合型
01.1匹克氏病
01.2Creutzfeldt-Jacob氏病所致的精神障碍
01.3亨廷顿氏病所致精神障碍
01.4巴金森氏病所致的精神障碍
01.9其它脑退行性病变所致的精神障碍
02.脑血管病所致的精神障碍
02.0卒中后精神障碍
02.1多发病梗塞性精神障碍
02.2皮层下血管病变引起的精神障碍
02 .9其它脑血管病变引起的精神障碍
03 颅内与躯体感染所致的精神障碍
03.0颅内感染所致的精神障碍
03.1躯体感染所致的精神障碍
04 颅脑外伤所致的精神障碍
04.00 颅脑外伤所致的意识障碍
04.01 颅脑外伤所致的精神病
04.02颅脑外伤所致的遗忘综合征
04.03颅脑外伤所致的人格改变
04.04颅脑外伤所致的痴呆
04.05颅脑外伤所致的精神症综合征
04.9 颅脑外伤所致的其它精神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