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一岁女娃医院死亡 尸检遭“换心”
原本幸福的一家现在女儿已经不在
这本是一桩简单的医疗事故官司,却因为一份DNA鉴定报告而变得扑朔迷离。2011年1月,1岁3个月大的女孩婷婷(化名)因病进入台山市妇幼保健院治疗,打了三天针之后不幸去世。因认定院方存在医疗过错,亲属将医院推上了被告席。而令人啧啧称奇是,在今年7月的尸检中,根据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的结果,婷婷的心脏性别检测竟然是男性的DNA,亲属们认为这是院方为推卸自身责任,从而调包了尸体内的心脏标本。昨天下午,台山市法院首次开庭审理了此案,婷婷的父母提出了一次性69万的赔偿请求。不过,台山市妇幼保健院一再坚称没有过错,并提出重新尸检的请求。目前,此案已经延期审理。
输液三天后死亡
婷婷的母亲曾女士哭着回忆,2011年1月27日,婷婷在台山市妇幼保健院体检后,医生给婷婷开了3天剂量调理肠胃的药。“第二天,我们发现她的脚红肿,医生建议让孩子住院观察治疗。”曾女士说,从28日开始到30日,医生连续给小女孩吊针。
令婷婷的父母刻骨铭心的是,2011年1月30日11时左右,医护人员再次为孩子吊一针后,孩子“反应激烈,显得很狂躁”。但医生并没有撤下针水,听了听心脏后,说是孩子冷。但随后,孩子反应越来越激烈,医生才吩咐护士撤下正在打针,换上其它针水再推安定(药物名)。“差不多到了下午2时,医生才告知我们,孩子心脏衰竭,肝脾肿大。”直到下午3时左右,经该院一名副院长检查后,才给孩子用上了氧气罩,并确定转院。遗憾的是,婷婷最终没能转成院,当天下午5时多,医生宣布婷婷死亡。
家属不认可尸检结果
对于婷婷的猝死,父母均认为系院方存在医疗过错所导致。孩子去世第二天,江门市中心医院便到台山妇幼保健院取样调查,受台山市卫生局委托,江门市中心医院将对婷婷的死亡做尸体解剖。2个多月后,报告结果出来。南都记者在江门中心医院的这份尸检报告中看到,婷婷的死因考虑为上呼吸道感染,诱发先天性心脏病发生急性心内膜下心肌梗塞,心脏功能衰竭而死亡。
不过,婷婷的父母对此结论感到非常震惊。他们说,婷婷从出生到死亡,基本每个月在台山妇幼保健院做保健,院方从未提到先天性心脏病,在出生6个月时还照了彩超,如果心脏有问题早就检查出来了。而更让他们难以接受的是,医院检查出的是肾炎,尸检却显示是心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