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总胆固醇>5.72mmol/L(220mg/dl);
⑤糖尿病;
⑥早发心血管疾病家族史(发病年龄男<55岁,女<65岁)。
(2)靶器官损害的临床情况包括:
① 左心室肥厚(心电图、超声心动图或X线)。
② 蛋白尿和(或)血肌酐水平轻度升高(106~177μmol/L或1.2~2.0mg/dl)。
③ 超声或X线证实有动脉粥样硬化斑块(颈、髂、股或主动脉)。
④ 视网膜普遍或灶性动脉狭窄。
(3)并发症:
①脑血管疾病:缺血性脑卒中,脑出血,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
②心脏疾病:心肌梗死,心绞痛,冠状动脉血供重建,充血性心力衰竭。
③肾脏疾病,糖尿病肾病,肾功能衰竭(血肌酐水平>177/μmol/L或2.0mg/d)。
④血管疾病:主动脉夹层,外周血管疾病。
⑤重度高血压性视网膜病变:出血或渗出,视盘水肿。
(二)药物治疗
1.高血压治疗目的:
①最大限度地降低高血压患者心、脑血管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
②平稳控制血压至目标水平。患者发生心、脑血管并发症不仅与血压水平密切相关,而且常与其他心血管危险因素合并存在,因此应该综合治疗,并且确定血压控制目标值。
2.治疗原则
(1)改善生活行为:
①减轻体重:尽量使BMI<25,可以改善胰岛素抵抗、糖尿病、高脂血症及左心室肥厚;
②低钠饮食:每人每日摄入食盐<6g为宜;
③补充钾和钙;
④减少脂肪摄入;
⑤限制饮酒;
⑥增加运动,减轻精神紧张:有利于减轻体重,改善胰岛素抵抗,稳定血压水平。
(2)降压治疗对象:
①高血压2级或以上(≥160/100mmHg)。
②高血压合并糖尿病,或已有心、脑、肾损害或并发症者。
③血压持续升高6个月以上,改善生活行为不能改善者。
④心血管危险分层中,属于高危或极高危患者。
(3)血压控制目标值:原则上以血压降至患者的最大耐受水平。一般为<140/90mmHg;对合并糖尿病或慢性肾脏疾病者应<130/80mmHg;对老年收缩期高血压患者,收缩压140~150mmHg,舒张压<90mmHg,但不低于65~70mmHg。
3.药物治疗:目前常用以下五类降压药物,即利尿剂,β-受体阻滞剂,钙通道阻滞剂(CCB),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以及血管紧张素Ⅱ受体阻滞剂(ARB)。
(1)利尿剂:利尿剂包括噻嗪类、袢利尿剂,保钾利尿剂三类。噻嗪类利尿剂主要用于轻中度高血压,尤其在老年人高血压,合并心力衰竭、糖尿病、肥胖时降压效果明显。其不良反应是低血钾及影响血糖、血脂和血尿酸代谢。小剂量可以避免这些不良反应,故推荐使用小剂量。袢利尿剂(速尿)仅用于并发肾功能衰竭时。保钾利尿剂引起血钾升高,不宜与ACEI合用。
(2)β-受体阻滞剂:β-受体阻滞剂分为选择性β1-受体阻滞剂、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以及兼有α受体阻滞作用的β-受体阻滞剂三类,通过抑制中枢和周围的RAAS,以及血液动力学自动调节起降压作用。其特点是作用强,起效迅速,作用持续时间有差异,适用于不同程度的高血压,尤其在静息时心率较快(>80次/分)的中、青年患者或合并心绞痛时。降压治疗时宜选用选择性β1-受体阻滞剂或兼有α受体阻滞作用的β-受体阻滞剂。心脏传导阻滞、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与周围血管病患者禁用。糖尿病不是β-受体阻滞剂禁忌证,但患者应慎用。冠心病患者长期应用后不能突然停用,否则可诱发心绞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