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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执业医师综合笔试考场须知

来源:Www.512Test.CoM  作者:执业医师考试网  (查看评论)
  2011年执业医师综合笔试考场须知  2011年执业医师综合笔试准考证打印入口已经开通,点击打印,2011年执业医师综合笔试考场须知如下:  1.考生应于考前25分钟(第一单元: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进入考场。  2.考生入场除携带必要的文具(2B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铅笔刀)外,不得携带任何其他物品。考区对考生携带文具有特殊规定的,按考区规定执行。  3.考生进入考场后,须在《签到表》上签字,对号入座后将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明放在课桌右上角,以便核验;监考员启封试卷袋前,考场内准考证号为首位和末位的两位考生负责检查试卷密封情况,并确认签字。  4.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5.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离开考场,在考试规定时间前完成答题或要求提前结束考试的考生,须按考试工作人员要求,在警戒线区域内指定地点等待,考试结束后方能离开。等待期间不得使用通讯工具。  6.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和答题卡翻放在课桌上。监考员收回试卷和答题卡后,在考生准考证上签字确认,对于考生准考证上无监考员签字的,如发生答题卡丢失造成考生没有成绩的,后果由考生承担。监考员宣布可以离场后,考生方可离场。  7.对违规考生将依据新修订的《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相应条款进行处理(详见背面)。  注:考生务必使用黑色签字笔,若使用其他颜色签字笔导致阅卷时考生信息无法读取,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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