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孕妇禁用或慎用十药物:
(1)反应停(肽胺哌啶酮);可引起无肢症、短肢畸形、无耳症、无眼症、缺肾、肛门闭锁及心脏畸形。
(2)抗肿瘤药物;烷化剂、抗代谢剂、抗癌药、抗生素等均可引起流产、死胎或胎儿畸形。
(3)己烯雌酚:可致阴道腺病或生殖器先天畸形。
(4)雄激素:可引起女性胎儿男性化,如阴蒂肥大及阴唇融合等。
(5)肾上腺皮质激素:可引腭裂畸形。
(6)四环素,对钙盐有亲和力,可抑制骨骼生长,导致乳齿黄染。
(7)链霉素:可引起新生儿听力障碍。
(8)氯霉素:引起新生儿“灰色综合征”并抑制新生儿造血功能。
(9)硫氧嘧啶或他巴唑:抑制胎儿甲状腺素的合成,造成新生儿甲状腺功能减退。
(10)双香豆素及华法令:可引起胎儿死亡和脑出血。
2.中、重度妊高征治疗的药物:
(1)解痉药:25%硫酸镁、安米妥钠,东莨菪碱及654-2等。
(2)镇静药:冬眠合剂(氯丙嗪,杜冷丁、异丙嗪),安定及苯巴比妥钠等。
(3)降压药:肼苯哒嗪,利血平及甲基多巴等。
(4)利尿药;速尿,甘露醇,高渗葡萄糖,双氢克尿塞及氨苯喋啶等。
(5)扩容药:25%人体白蛋白,平衡液,低分子右旋糖酐及全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