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执业医师考试:输血原则及适应症状
一、输血原则
1.交叉配血
临床上输血时首选血型为同型的血型交叉配血试验。 供血者红细胞与受血者血清相混合,称为主侧(直接配血); 同时将受血者红细胞与供血者血清相混合,称为次侧(间接配血)。如果两侧都无凝集反应,方可输血,如果出现凝集反应,特别是主侧凝集,绝对不能输血。
2.手术及创伤
严重的创伤或外科手术引起的急性失血都可能导致患者低血容量休克。早期的有效扩容是改善
预后的关键。
(1)紧急复苏:晶体液20~30ml/kg或胶体液10~20ml/kg加温后5分钟内快速输注,根据输液效果决定进一步如何输血。
(2)先晶后胶:晶体液用量至少为失血量的3~4倍,失血量>30%血容量时可以考虑胶体液,晶:胶比通常为3:1。
(3)红细胞输注:扩容恢复心输出量和组织血流灌注后,如果患者较年轻、心肺功能良好,未必都要输血,有明显贫血症状时可通过输注红细胞纠正组织缺氧。
3.烧伤科输血原则
(1)烧伤患者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可波及全身的血容量下降(心输出量下降、血压下降,少尿或休克),而血液浓缩会导致微循环淤滞,影响组织和器官的灌注,因此复苏仅用晶体液是安全有效的(晶体液和胶体液的使用方法可参考本章第一节的输血原则)。
(2)烧伤患者短期内发生的贫血一般不严重,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治疗的实施贫血日益明显,可以考虑输血。
(3)烧伤早期不宜将新鲜冰冻血浆作为扩容剂或促进伤口愈合剂,在后期治疗中因凝血因子损耗而没有替代品时,方可以考虑输注补充。
二、适应症状
1.溶血性贫血特别是急性发作
伴有缺氧症状的各种溶血性贫血特别是急性发作,血红蛋白迅速下降时。自体免疫溶血性贫血(AIHA)、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PNH)、葡糖六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者在接触氧化剂
2.输血手术
药物或化工毒物或进食蚕豆后,及多种其他溶血性贫血者可以发生急性大量溶血,血红蛋白很快降至很低水平,缺氧症状很明显,生命受到威胁。这种病人急切需要输血,以减轻缺氧状态。AIHA和PNH病人输血后溶血和黄疸可能加重,但为了抢救生命不得不冒一些险,至于输什么样的血要考虑。G6PD缺乏者大多能较快地自行恢复,不一定需要输血,但部分病人贫血可以很严重,处于循环衰竭的边缘,往往输血一次,可帮助其渡过危险期,以后就能很快恢复。某些溶血性贫血有时突然发生再生障碍危象或溶血危象,一般亦需要输血。
3.伴有缺氧症状的各种骨髓增生低下的贫血
例如再生障碍性贫血、纯红细胞再生障碍、骨髓纤维化症晚期、慢性肾功能衰竭的贫血等。这些贫血的治疗大多不易见效,只有依靠输血以提高血红蛋白的水平,来维持生命。这些病人大多已适应于血红蛋白低水平的状态,而输血对骨髓造血功能又有抑制作用,因此如果血红蛋白在60~70g/L以上,又无缺氧症状,即不宜输血。
4.患有难治性贫血等病人
患有白血病、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或难治性贫血等的病人,如果在治疗过程中或病之晚期治疗无效、贫血较严重时,往往需要输血,最好是成分输血。
5.贫血较重
重型β海洋性贫血、贫血较重的中间型β海洋性贫血、镰形细胞贫血等,贫血常很严重,一般依靠长期输血以维持生命。输血对这类贫血的另一重要作用是用来抑制骨髓的造血功能,从而减少不正常红细胞的生产和破坏。有人主张对重型β海洋性贫血的患儿从婴儿时期开始即给以“高输血疗法”,可以使很多典型的症状体征不出现,并延长患者生命,不过最后仍不免死于继发性血色病。亦有人采用“新生红细胞”输血的方法,以延长输血的效果、减少输血次数,从而延迟血色病的出现。输血也用以抑制骨髓产生易溶血的PNH细胞,以减轻溶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