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糖危害
空腹血糖检测的临床意义
1.空腹血糖(FBG)增高:FBG增高而又未达到诊断糖尿病标准时,称为空腹血糖过高;FBG增高超过7.0mmol/L时称为高糖血症。当FBG超过9.0mmol/L (肾糖阈)时尿糖即可呈阳性。
(1)生理性增高:餐后1~2h、高糖饮食、剧烈运动、情绪激动、胃倾倒综合征等。
(2)病理性增高:①各型糖尿病。②内分泌疾病:如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巨人症、肢端肥大症、皮质醇增多症、嗜铬细胞瘤和胰高血糖素瘤等。③应激性因素:如颅内压增高、颅脑损伤、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心肌梗死、大面积烧伤、急性脑血管病等。④药物影响:如噻嗪类利尿剂、口服避孕药、泼尼松等。⑤肝脏和胰腺疾病:如严重的肝病、坏死性胰腺炎、胰腺癌等。
2.空腹血糖(FBG)减低:FBG低于3.9mmol/L时为血糖减低,当FBG低于2.8mmol/L时称为低糖血症。
(1)生理性减低:饥饿、长期剧烈运动、妊娠期等。
(2)病理性减低:①胰岛素过多;如胰岛素用量过大、口服降糖药、胰岛β细胞增生或肿瘤等。②对抗胰岛素的激素分泌不足:如肾上腺皮质激素、生长激素缺乏。③肝糖原贮存缺乏:如急性肝坏死、急性肝炎、肝癌、肝淤血等。④急性乙醇中毒。⑤先天性糖原代谢酶缺乏。⑥消耗性疾病,如严重营养不良、恶病质等。⑦ 非降糖药物影响:如磺胺药、水杨酸、吲哚美辛等。⑧特发性低血糖。
血糖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