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病类型(六)——复发
疾病的复发,也是一种常见的发病类型。主要可从三个方面来理解:
(一)复病的特点
复病,系指重新发作的疾病。但在中医学文献中,一病新瘥,复染他病,而后病又与新瘥疾病病理关系密切时,亦常谓之为复病。复病主要有两个临床特点:其一是基本证候类似于初病,即原有病理过程的再现。其二是复病的病情加重。疾病复发,建立在前一次病理性损害的基础之上,每一次复发,机体遭受到重复性的病理损害,因而,复发的次数愈多,静止期的恢复就愈不完全,预后也愈差,并常可留下后遗症,体质也日趋孱弱。
(二)复发的基本条件
导致疾病复发的条件,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认识:
1.病邪因素:首先,某些疾病易于复发,与某些病邪的种类、性质及致病特点密切相关。
例如:疟邪所致疟疾,或间日发或三日发,休作有时,即与疟邪的致病特点密切相关。其次是由于余邪未尽。例如:休息痢在临床上常易表现出多种正虚邪恋的证候。在临床研究上,许多清利湿热药物的长期运用,常可使邪气留恋的证候得到减轻或消除,从而也提示余邪未尽是导致疾病反复发作的一个重要的因素。
2.正气状态:其一是正虚未复。疾病病理过程中,病邪损正,正气必伤,从疾病新瘥到病体完全康复还存在着一个使正气复强的过程。在病体初愈正虚未复的前提下,在诱因作用下,就易于邪胜正负而反复发病。其二与体质因素密切相关。例如:哮病发作期经治疗后,进入缓解期,不少患者具有一种特异性体质,因而,如果疏于预防调护,不注意避寒,食用鱼虾等物,或接触某些花粉、粉尘,则易致反复发作。均说明疾病的复发还与机体内正气的状态密切相关。
3.诱发因素:导致疾病复发的诱因很多,如复感新邪,饮食因素,气候因素,地域因素,药物因素,精神因素,劳倦过度等等。前人常根据其诱因之不同来分类,将复病类型区分为风邪复病,食复、劳复、药复等等。
原有疾病新瘥阶段,机体并未完全康复,尚具有正虚邪恋、阴阳未和、体用失谐之特点,如果病后不注意预防调护或未继续给于巩固性治疗,多种诱发因素作用于机体,非损正即助邪,邪胜正负,从而导致疾病的复发。这种认识对于瘥后防复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三)复发的主要类型
由于病邪、正气、诱因三者均是可变动的因素,因而在复发时表现的类型也很多,本节将其主要类型概括为三个方面:
1.疾病“少愈”即复发:这种类型多见于外感的恢复期。“少愈”指疾病初愈阶段,实际上与疾病的完全痊愈尚有一段距离。此阶段正气已虚,余邪未尽,适逢诱因,易致复发。因而,应注意扶助正气,继续清除病邪,避免诱发因素。
2.急性发作期与慢性缓解期反复交替:以哮病为例,急性发作期时,常突然发作,患者呼吸急促,呼气延长,不能平卧,喉间痰鸣有声,甚则张口喘气,两肩高耸,心悸不安,额汗淋漓,咳嗽咯痰等,每次发作可持续数分钟、数小时或数日不等。慢性缓解期的表现,可有轻度咳嗽、咯痰,或在活动时呼吸比较紧迫。病久反复发作者,缓解期亦常伴见咳痰气喘及自汗、畏风、胸闷不适等证候。此类情况,除急性期应进行积极有效的治疗外,尤应重视缓解期的防治。一方面要尽量避免各种诱发因素,另一方面要把扶正固本作为治疗的重点,尚有余邪留恋者,需兼理余邪,对于疾病的防复及根治具有重要的意义。
3.疾病发作期与休止期休作相间:以疟疾为例,其临床发作期,常有寒战、高热、汗出,热退身凉,休作有时的典型表现,其中尤以间日一发为多见。常于夏秋季节发作。本年的10月至次年2月为休止期,此阶段全无症状,与常人无异。此类情况,在临床发作期,应针对疟邪施用有效的截疟药;在休止期内,由于体内伏匿之疟邪未尽祛,故休止期的根治以祛除病邪为主,是一个总的治疗原则,同时应做好预防工作,避免复感外邪而致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