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病类型的多样性:由于邪气的种类、性质、致病特点,以及致病的途径各有不同,人体的正气状态各有差异,感邪的轻重不一,因而,不同的疾病,其发病形式可以表现为各种不同的类型。本节从临床实际出发,将常见的发病类型分为六种。有些类型系对举比较而言,有些类型相互之间互为关联。不同性质的疾病常可表现为相应的发病类型,同一疾病的病理过程中也可表现出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发病类型(如徐发、继发、复发等)。
发病类型(一)——感邪即发
感邪后立即发病,称为感邪即发,在临床上为常见的发病类型。本节中概括为四个方面,即:新感伤寒或温病,某些疫疠之气致病,情志遽变导致的某些疾病,毒物中毒等。可以看出,感邪即发,首先与病邪因素密切相关。外感风寒、风热、燥热、湿热、温毒等病邪,邪胜正负则感而即发;某些疫疠之气致病力强,侵袭机体致病常可表现为顿发;某些毒物毒性作用强烈,从不同途径伤害人体,常可迅速扩散至全身,引起中毒甚至死亡。
发病类型(二)——伏而后发
伏而后发,系与感邪即发相对举而言,此系本节中的难点。
首先,中医学很早就注意到某些病邪致病有一个潜伏过程这一事实。例如:《诸病源候论》对狂犬病过程的描述与今时的临床实际也是大体符合的。
其次,关于伏邪学说,这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伏邪学说认为,伏邪系指寒毒,或热、伏火、乖戾气等,乘正气之虚恶潜藏于机体之内,逾时而发,或为气候、饮食、情志诸因素所诱发。临床特点为:初发即呈里热证。其传变方式为:由里而达表,或由里而再里,病情较重,病程较长,病理变化较多等。这种认识,不少医家仍肯定其有临床实际意义。
发病类型(三)——徐发
徐发,指徐缓起病,系与卒发对举而言。
徐发,主要与相应的致病因素、体质因素相关。例如:临床上许多痹证,系由风寒湿三气杂至合而成痹,常起病徐缓,病程缠绵,或呈急性期与慢性期交替过程,则多与寒湿邪气的性质及其致病特点有关。
另外,徐缓发病也包含着对机体存在着的渐进性病理过程的认为。例如:嗜酒成癖,久嗜膏粱厚味,忧愁不释等,积以时日,就可渐渐呈现出越来越明显的症状或体征,亦可在某些诱因作用下,致疾病顿发。
还有某些高年患者,正气亏虚,机体反应性低下,虽感受外邪,常可徐缓起病,且病情多重。又说明徐发与体质因素密切相关。
发病类型(四)——继发
继发,系与原发相对而言,且二者间有着十分密切的病理联系:原发病是继发病的前提和依据,继发病是在原发病的基础上产生的新的病症。例如:《医门法律。胀病论》指出:“凡有癥积、积块、痞块,即是胀病之根,日积月累,腹大如箕,是名单腹胀”。“单腹胀”为继发病。其病因常由于黄疸、积聚、酒食不节所引起,也说明了原发病与继发病之间密切的病理关联。这对于预防和积极治疗原发病,防止继发病的产生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发病类型(五)——合病与并病
合病、并病之说,首见于《伤寒论》,系本节中又一难点。凡两经或三经的证候同时出现者,称为合病;凡一经病证未罢而又出现另一经证候者,称为并病。《伤寒论》中冠有合病、并病的条文仅十二条,仅见于三阳经,若细玩全书,实际上还有一些条文也论及于此,而且,三阴经也有全病并病。
合病与并病之区别,在于发病时间上的差异,“合则一时并见,并则以次相乘”。(《伤寒来苏集。伤寒论翼》)实际上,在临证时,两者均出现了两经或其以上的证候,并无根本的不同,而且都是以六经本证为基础的,从而揭示了外感热病实际存在着的复杂类型。由于合病、并病是六经本证的交互变化类型,脉证比较复杂,因而辨合病、并病不少医家主张要通过对六经本证的分合辨析,在外感热病的动态变化中,把握病势的表里先后,主从缓急,从而给立方遣药提供依据。
在中医杂病中,后世医家扩充其说,凡两种及其以上的疾病的证候同时出现者,亦称为合病,如老年病的发病,常体现出这种多病性。并把某些具体疾病的病理过程中新增病症,视为并发病症。如胃脘痛患者常在其病理过程中,出现大量呕血、黑便、反胃、或腹部剧痛厥脱等并发病症。均体现了疾病病理过程中实际存在着的复杂的发病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