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
五、考点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划。考生凭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考生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无声、无编程功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
六、考试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报考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收费按每人每科58元收取。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七、考试辅导教材可到当地新华书店购买,也可由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培训中心代购(联系电话:85559694、88825143)。
八、2011年全省执业药师考前培训工作由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报名咨询电话:85559694,88825143.考生可直接与四川大学华西药学院(联系电话: 13882101777,胡老师)、成都中医药大学药学院(联系电话:13881719500,吴老师)联系。
九、各地要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制,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要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