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关系
医患关系
一、医患关系性质
(一)契约关系:平等基础上的人际关系、信息不对称造成事实不平等现象、患者地位和权利意识增强。
(二)信托关系:信赖基础上的特殊人际关系、医生提供负责的服务、患者要信任医生。
二、病人权利义务
(一)病人的权利:
基本的医疗权:病人的基本医疗权/医生为病人诊治的基本义务;基本的、合理的、公平的。
知情同意权和知情选择权:知情权;选择权(同意/拒绝、选择)/医生的特殊干涉权。
保护隐私权:病人保护隐私权/医生的保密义务。
获得休息和免除社会责任权:免除责任的限度。
(二)病人的义务:
如实提供病情及有关信息。
在医生指导下接受和积极配合医生诊疗。
遵守医院规章制度。
支持医学学习和医学发展。
三、医患关系发展趋势
医患关系的民主化趋势:病人地位上升、病人要求多元化,多层次、指导-合作型、共同参与型成主流。
医患关系的法制化趋势:法律成为医患关系的主要制约手段、法治化对医德的要求。
医患关系的物化趋势:医学科技对医患隔阂的作用、关注病人,转换医学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