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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伦理学的规范体系

来源:  作者:www.512test.com

医学伦理学的规范体系
一、医学伦理学原则(重点)
(一)不伤害原则
1.不伤害原则的含义
不伤害原则指在诊治过程中不使病人的身心受到损伤,这是医务工作者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关键词:诊治过程、病人的身心、损伤
是医务人员应该遵循的最基本、最起码的原则
2.医学中不伤害的界定
(1)不伤害原则的非绝对性
(2)不伤害原则的双重效应
需要权衡利弊,要求利大于害
①有害效应不是直接的、有意的
②有害效应是间接的、可预见的
3.临床上可能造成伤害的情况
(1)生理(身体上)的伤害:医生的技术水平低下
(2)心理(精神上)的伤害:医务人员对待病人的态度恶劣、歧视、侮辱等。
(3)物质(经济上)的伤害:医生从病人处要求报偿与提供服务不符。
(二)有利原则
1.有利原则的含义
有利原则是指医务人员的诊治行为以保护病人的利益、促进病人健康、增进其幸福为目的。
包括三个方面:保护病人的利益、促进病人的健康、增进病人的幸福。
2.有利原则对医务人员的行为对病人确有助益要求
(1)医务人员的行动与解除病人疾病和痛苦有关
(2)具有解除病人的疾病和痛苦的可能性
(3)使病人受益时不会给他人带来太大的损害
(三)尊重原则
1.尊重原则的含义
尊重原则是指医务人员要尊重病人及其做出的理性决定。
关键词:医务人员、尊重、病人 做出的理性决定
尊重原则的核心:尊重病人的自主决定权力
2.尊重原则与医务人员的责任
(1)帮助病人自主:提供正确、适量、可理解的信息
(2)劝导病人自主:当病人选择与医学选择不一致时
(3)限制病人自主:当病人选择与他人、社会利益相违背时
3.无自主行为能力人的自主
无行为能力人:婴幼儿、儿童患者、严重精神病、严重智力障碍
家属或监护人代理。
(四)公正原则
关键词:社会中每一个人、平等合理享有卫生资源、平等合理享有卫生资源公平分配、权利。
卫生资源的享有和分配:
宏观分配的公正:国家公平分配卫生资源
微观分配的公正:医务人员公平分配卫生资源
形式的公正:同样的人同样对待
内容的公正:不同的人不同对待
(五)医学伦理学四个原则之间关系
不同原则之间的统一性
不同原则之间的冲突:不伤害原则与有利原则、不伤害/有利原则与尊重原则、不伤害/有利原则与公正原则。
1.不伤害原则与有利原则:“两害相权”情形、“安乐死”情形、临床科研情形。
2.不伤害/有利原则与尊重原则:
①病人选择与医学选择不一致:需要手术的病人拒绝手术。
②医学选择与病人选择不一致:病人出于自身多方面因素的考虑、拒绝选择医生提出的有利的与医学科学符相合的决定。
3.不伤害/有利原则与公正原则:
卫生资源的分配:卫生资源的稀缺(器官移植)。
二、医学伦理学规范(了解)
(一)医学伦理学规范的本质、形式
1.医学伦理学规范的本质
医德规范是医务人员在医学活动中道德行为和道德关系普遍规律的反映,是社会对医务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医德原则的具体体现和补充。
关键词:医务人员、医德意识、医德行为、具体标准
医德规范的作用:医德规范是把医德理想变为医学实践的中间环节,是协调各种医疗关系的行为准则
2.医学伦理学规范的形式
基本形式:哪些应该做,哪些不应该做
具体形式:戒律、誓词/誓言(希波克拉底誓言、中国医学生誓言)、法典/守则(1988年12月卫生部颁布《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三、医学伦理学范畴(重点)
1.医学伦理学范畴的含义
关键词:反映、医患之间、医务人员之间、医务人员和社会之间、最基本关系、医学伦理学观念
2.医学伦理学的基本范畴
(一)权利与义务:权利与义务的涵义、法律范围内的权利与义务、道德范围内的权利与义务、医生的权利、医生的义务
(1)权利与义务的含义
权利:可要求与他人的责任、或可以要求别人为自己做什么
义务:他人对自己的责任要求、或别人可以要求自己做什么
(2)法律或道德的权利与义务:
法律或道德的权利与义务:权利与义务相对、尽了义务即可享受权利、强调义务以权利为前提
(3)道德范围内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与义务相对、强调义务不以权利为前提、没有权利不等于可以放弃责任。在医疗活动中医生的法律权利和义务与道德权利与义务具有相通性。
(4)医生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注册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检查、疾病调查、医学处治、出具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医疗、预防和保健方案、按规定标准,获得本人执业相对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从事科研、交流及参加学术团体、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教育、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获得相应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福利待遇、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建议,参与机构民主管理
医生行使权利的特点:
行使权利的特点:自主性(出于维护个人或社会健康目的、不受他人干涉或控制)、权威性(职业严肃性、技术科学性)、特殊性(为医学需要获得特殊信息、宣布个体死亡)
医生的特殊干涉权:
医生的特殊干涉权:特殊情况下、病人自主与患者自身、他人和社会利益相冲突。
医生特殊干涉权的范围:精神病患者、自杀患者拒绝治疗时、对传染病人进行隔离其拒绝隔离时、人体试验性治疗,患者已知情同意但出现高度威胁时、危重患者要求了解疾病真相但不利其诊治时。
(5)医生的义务:
①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②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③关系、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④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⑤医师不得拒绝急救处置、对患者交待病情避免产生不利后果、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获取不当利益、遇有灾情、疫情等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及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情感与良心
1.什么是医德情感?
(1)医德情感: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对自己和他人行为之间的关系的内心体验和自然流露。
(2)医德情感的内容?
同情感:起码的、生理性、原始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