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认识过程
心理学认识过程
一、认识过程
1.感觉与知觉的概念与特征
感觉是人脑对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事物的个别属性的反映。
知觉是人脑对直接作用于各感觉器官的事物的整体反映。
知觉有四个基本特征:
①知觉的选择性:人只对自己有意义的外来刺激才注意,才选择性地对其进行加工称知觉的选择性;
②知觉的整体性:指知觉对事物的各种属性统一地整体地予以反映的特性;
③知觉的理解性:指对事物加工处理时,能结合自己的经验,并用概念的形式进行反映的特性;
④知觉的恒常性:指在知觉过程中对事物知觉的恒定或不变性。
二、学习与记忆的概念与规律
学习是指通过训练而使行为发生相对持久性变化的过程。学习是建立条件反射的过程,学习或经功过的事物都能记忆。
学习的规律具有强化和消退两种现象。
记忆是指过去已感知的事物、思考过的问题其印象仍保留在脑中,在一定条件下能重现的心理过程。
记忆的规律是识记、保持、再认、回忆和遗忘。
识记是指对学习材料进行编码、组织并储存在记忆系统中。保持是指对学习过的事物在脑中保留一定时间再认和回忆和对记忆的信息提取的形式。再认是指当感知过的事物重新出现在眼前时,能够识别出来。回忆是指已感知过的事物不在眼前时,仍然重新回想起来。
三、思维的概念与特征
思维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间接和概括的反映。思维的特性包括间接性和概括性。间接性是指不是直接通过感觉器官而是通过其他媒介来认识事物;概括性则是同一类事物找出其共同性和本质性的联系。
四、想象与创造的概念
想象是人脑对已有表象进行加工改造而形成新形象的过程,它是创造性思维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