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子宫收缩乏力的预防与处理
1.预防
(1)加强妊娠期保健,积极治疗营养不良及慢性疾病,及时发现胎位异常、头盆不称
(2)加强产时监护,消除产妇思想顾虑和恐惧心理,关心产妇休息、饮食、大小便,避免过多使用镇静药物;
(3)及时发现和处理难产因素。
2.处理
(1)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发现头盆不称,应及时剖宫产。估计能经阴道分娩者,第一产程加强宫缩措施有:人工破膜(适用于宫颈扩张3cm以上,无头盆不称、胎头已衔接者);安定静脉推注(适用于宫颈扩张缓慢,有宫颈水肿者);针刺合谷、三阴交、太冲、中极、关元穴位(强刺激手法,留针15~20分钟,也可选耳针子宫、交感、内分泌穴位);缩宫素静滴(适用于胎位正常、胎心良好、头盆相称者)。静脉滴注缩宫素,应有专人观察宫缩、听胎心及测血压。宫缩持续1分钟以上,或听胎心率有变化,应停止滴注。发现血压升高,应减慢滴速。
第二产程出现宫缩乏力,也给予缩宫素静滴,胎头双顶径已过坐骨棘平面,等待自然分娩,或行胎头吸引术、产钳术。若胎头仍不衔接或伴胎儿窘迫征象,应行剖宫产。
第三产程为预防产后出血,当胎肩露于阴道口时,静注麦角新碱0.2mg,同时缩宫素10~20单位静滴。
(2)不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处理原则是调节宫缩,恢复其极性。给予哌替啶100mg或吗啡10~15mg肌注,醒后多能恢复为协调性宫缩。此前严禁应用缩宫素。经上述处理,不协调性宫缩未能纠正,或伴胎儿窘迫征象,或伴头盆不称者,均应剖宫产。
五、子宫收缩过强
1.协调性子宫收缩过强
指宫缩的规律性、对称性和极性正常,但宫缩力过强、过频。若产道无阻力,总产程不足3小时称急产。
(1)对母儿的影响
①对母体的影响:宫缩过强过频,致初产妇宫颈、阴道以及会阴裂伤、产褥感染及产后出血。
②对胎儿及新生儿的影响:胎儿宫内缺氧,易发生胎儿窘迫、新生儿窒息甚或死亡。胎头娩出过快,致新生儿颅内出血。来不及接产易发生感染。坠地可致骨折、外伤。
(2)处理:急产史产妇在预产期前1~2周不宜外出远走,应提前住院待产。临产后不宜灌肠。提前做好接产准备。胎儿娩出时不让产妇向下屏气。产后仔细检查宫颈、阴道、外阴,有撕裂及时缝合。如为未消毒接产,应给抗生素预防感染。
2.不协调性子宫收缩过强
包括强直性子宫收缩(多因分娩受阻、不恰当应用缩宫素、发生胎盘早剥等,现已少见)和子宫痉挛性狭窄环(多因不恰当应用缩宫素所致,现已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