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水过多
一、定义及可能病因
在妊娠任何时期羊水量超过2000ml称羊水过多。可能病因有:
(1)胎儿畸形:中枢神经系统和上消化道畸形最常见;
(2)多胎妊娠,以单卵双胎居多;
(3)孕妇和胎儿的各种疾病,如糖尿病、ABO或Rh血型不合、重症胎儿水肿、妊高征、急性肝炎、孕妇严重贫血;
(4)胎盘绒毛血管瘤、脐带帆状附着;
(5)特发性羊水过多,其原因不明。
二、临床特点
(1)急性羊水过多:多发生在妊娠20~24周,数日内子宫迅速增大,似妊娠足月或双胎妊娠大小,横膈上抬,出现呼吸困难,不能平卧,甚至发绀,孕妇表情痛苦,腹部张力过大感到疼痛,出现下肢及外阴水肿及静脉曲张。
(2)慢性羊水过多:多发生在妊娠28~32周,羊水逐渐增多,孕妇能适应,见腹部膨隆大于妊娠月份,腹壁皮肤发亮、变薄,触诊皮肤张力大,胎位不清,胎心遥远或听不到。易并发妊高征、胎位异常、早产,破膜后可引起胎盘早剥。
三、辅助检查
(1)B型超声检查:最大羊水暗区垂直深度超过7cm或羊水指数法>18cm为过多。同时可发现胎儿畸形、双胎等。
(2)神经管缺陷胎儿的检测:胎儿畸形易合并cm过多。最常应用的检测方法是:羊水及母血甲胎蛋白(AFP)含量测定。开放性神经管缺损胎儿,羊水AFP值超过同期正常妊娠平均值3个标准差以上。母血AFP值超过同期正常妊娠平均值2个标准差以上。
四、处理
处理主要取决于胎儿有无畸形和孕妇症状的严重程度。羊水过多合并胎儿畸形,处理原则为及时终止妊娠。羊水过多合并正常胎儿,应根据羊水过多的程度与胎龄决定处理方法:
(1)症状严重孕妇无法忍受(胎龄不足37周)者应穿刺放羊水:一次放羊水水量不超过1500ml,以孕妇症状缓解为度。应在B型超声监测下进行,防止损伤胎盘及胎儿。
(2)前列腺素抑制剂消炎痛治疗:2.0~2.2mg/(kg/d),用药1~4周,羊水再次增加可重复应用。
(3)妊娠已近37周,胎儿已成熟,行人工破膜终止妊娠。
(4)症状较轻可继续妊娠,低盐饮食,严密观察羊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