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眼部:①瞳孔扩大;②瞳孔缩小;③视神经炎。 (3)神经系统:①昏迷;②谵妄;③肌纤维颤动;④惊厥; (4)呼吸系统:①特殊呼吸气味;②呼吸加快;④肺水肿。 (5)循环系统:①心律失常;②心脏骤停;③休克。 (6)泌尿系统:①肾小管坏死;②肾缺血;③肾小管堵塞; (7)发热。 2.诊断 中毒的诊断主要依据毒物接触史、临床表现、实验检查及毒物鉴定,并排除相似疾病后可确诊。 四、治疗原则 病情危重时,首先要应对呼吸功能、循环功能及生命体征进行监测,积极进行生命支持,保证生命征稳定。 1.洗胃 清除进入消化道尚未吸收的毒物。一般在服毒后6小时内进行。超过6小时后,多数仍有必要洗胃。洗胃操作的原则是:先出后进,出入平衡。每次注200~250ml洗液,不宜过多,以免促使毒物进入肠内。洗液总量至少2~5L,甚至可达6~8L。 洗胃液选择:可根据毒物的种类不同,选用适当的解毒物质。常用的有: ①保护剂:牛奶、蛋清、米汤、植物油等; ②溶剂:液体石蜡; ③吸附剂:活性炭; ④解毒药:1:5000高锰酸钾液; ⑤中和剂:弱碱及弱酸类物质; ⑥沉淀剂:利用化学反应,形成沉淀盐; ⑦对于不明毒物,最好用温开水洗胃。 2.促进已吸收毒物排出 可进行利尿、补液、吸氧、血液净化(包括人工透析、血液灌流、血浆置换)等治疗。 3.使用解毒剂 (1)重金属盐--EDTA、BAL、DMPS、DMSA等和巯基螯合剂; (2)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小剂量美蓝(1~2mg/kg)。小剂量美蓝静脉注射用于亚硝酸盐中毒的抢救。美蓝在大剂量时(5~10mg/kg)则起相反作用,用以治疗氰化物中毒; (3)有机磷杀虫剂--阿托品、氯解磷定; (4)中枢神经抑制剂--纳洛酮、氟马西尼等。 (5)急性酒精中毒--纳洛酮治疗。 4.对症治疗 重点在于保护生命脏器,使其恢复功能。若出现昏迷、肺炎、肺水肿以及循环、呼吸、肾功能衰竭,应积极采取相应的抢救措施。 急性中毒的治疗原则为:①立即终止接触毒物;②清除进入体内已被吸收或尚未吸收的毒物;③如有可能,应用特效解毒剂;④对症支持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