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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

来源:Www.512Test.CoM  作者:执业医师考试网  (查看评论)
中毒 一、总论 1.中毒:有毒化学物质进入人体,达到中毒量而产生损害的全身疾病称为中毒。 2.毒物:引起中毒的化学物质称为毒物。 3.毒物种类:根据其来源和用途,毒物可分为: (1)工业性毒物; (2)药物; (3)农药; (4)有毒动植物。 4.中毒种类 根据人体接触毒物的毒性、剂量和时间,临床将中毒分急性和慢性中毒两大类。短时间内吸收超限量毒物引起的中毒被称为急性中毒,其发病急骤,症状严重,变化迅速,可危及生命。急性中毒的诊断要准确而及时,治疗要迅速而有效。长时间吸收小量毒物引起的中毒被称为慢性中毒。 二、病因和发病机制 1.中毒发生的原因 (1)职业性中毒: 在生产、保管、使用、运输中接触毒 (2)生活性中毒:误食、意外接触有毒物质,自杀或谋杀 2.毒物的代谢、吸收和排出,毒物可通过消化道、呼吸道、皮肤和粘膜等途径进入人体。被吸收后进入血液,分布于全身。而毒物的代谢主要在肝脏,通过氧化、还原、水解、结合等作用进行代谢。 3.中毒机制 (1)局部刺激、腐蚀作用(强酸、强碱); (2)缺氧(一氧化碳、硫化氢、氰化物); (3)麻醉作用(有机溶剂、吸入性麻醉药); (4)抑制酶活力(有机磷农药); (5)干扰细胞生理功能(四氯化碳); (6)受体竞争(阿托品等)。 影响毒物毒性作用的因素包括:毒物的理化性质和个体易感性。 三、临床表现和诊断 1.发绀、昏迷、惊厥、呼吸困难、休克、少尿等见于各种严重中毒。急、慢性中毒均可有全身系统症状,涉及多系统和脏器。 急性中毒时各系统的重要表现: (1)皮肤、粘膜:①皮肤及粘膜灼伤;②发绀;③黄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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