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下午,针对近日李春波在微博中发布的写给版权总局的公开信中提及的对于方大同新歌《小方》版权质疑一事,方大同的版权管理公司——华纳音乐版权香港有限公司、方大同经纪公司——乐傅有限公司以及方大同所属唱片公司——金牌大风股份有限公司三方代表人全员到齐,召开方大同先生《小方》作品改编授权事宜的说明会,对《小方》取得版权全过程进行解说。授权李春波《小芳》版权的代理公司——斗室(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代表人崔恕也首次现身,表示《小方》创作过程中的确是在得到李春波同意后,才签署使用协议予华纳音乐版权。
现场,华纳版权强调方大同词曲版权始终由他们负责处理,经过长达7个月的沟通及确认,李春波《小芳》授权书是通过崔恕从中联络、并在征得李春波同意后与斗室文化签订合约。根据合约,华纳音乐版权公司取得独家授权,在取得授权后再由华纳音乐版权公司授权方大同。斗室文化崔恕表示的确是在得到李春波同意后,才签署使用协议予华纳音乐版权。同时,他承认由于工作疏忽的确未取得李春波本人书面授权,导致李春波对华纳音乐版权公司、方大同之间有一定误解,他不仅就此做出道歉,并表示欲尽力处理、解决此事。 ■ 隐藏剧情 2013年5月起 首先崔恕强调斗室文化是在得到李春波同意后才签署使用协议予华纳音乐版权。方大同在作品《小方》中引用李春波作品《小芳》八小节旋律及四句歌词的授权事宜,斗室文化代表李春波从2013年5月开始与华纳音乐版权公司商谈,其间沟通内容包括对于李春波的权益在作品《小方》中所占比例经协商最终定为李春波拥有新歌词曲共30%之权益,斗室文化也曾将作品《小方》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李春波老师,并取得确认。 2014年3月26、27日 在当日的说明会上,方大同所属唱片公司金牌大风股份有限公司营运长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