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玲演艺经历
2002年,林志玲受香港唐安麒美容集团邀请拍摄电视广告;该广告在港播出后,其吸引人的身材与美貌在互联网上引起讨论及疑问,从而逐渐提高知名度。2004年3月间,一周刊报道明星陪吃饭的价码,林志玲胜过许多知名女星,但是她与经纪人都否认有陪吃饭的事情。此传闻经过媒体披露与转载后,林志玲见报率大增,因此媒体称此事件为她成名的因素之一。之后,该周刊记者离职后在电视访谈节目中承认该报道是杜撰出来的。
事件发生后,林志玲所代言的房屋广告强力出现在台北市许多大楼外墙、显著地标及媒体上。一夕之间林志玲暴红,全台湾都为她的气质内涵与美丽的外貌瞩目,也带动模特儿的各种周边商机。而林志玲所带来的影响不仅限于台湾,同时也连带于两岸三地掀起一阵“名模旋风”,学者统称此为“林志玲现象”。其文化意义是一个新时代女性于21世纪现代社会的身份崛起,也改变了以往只注重女人外在条件的现象,从而重视女性在内涵与学历上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