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娱乐资讯
来源: 作者:
近日,江苏省高院认定顾春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人民币17亿多元,至案发尚有人民币4.59亿元不能归还,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同时,她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她还为设立公司及增资而向他人借款,待公司成立及取得增资验资后即将资金抽回,其行为构成抽逃出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