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护士执业证被吊销,怎么重新申请注册?
答:
第一步,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者重新申请注册准备以下资料:
1、重庆市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页纸上);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如当事人是在三级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可在本院出具体检证明);
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加盖医院公章);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8、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近照1张。
(所交资料均要求为A4纸,加盖公章,按以上顺序装袋;凡要求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上述第一步中申请表和第二步中1、3、5、6项材料表格可在重庆市医药卫生人才网-人才服务-表格下载栏目或者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局网站上下载。)
第二步,将上述材料交由执业单位护理部或者交至我中心办理。特别注意:交至我中心者,须为以下十家单位员工且为我中心人才服务人员。十家单位为:重医附一院、重医附二院、重医附属儿童医院、重医附属口腔医院、重庆市第一人民医院(重庆市中医院)、重庆市第三人民医院、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急救中心)、重庆市中山医院、重庆市妇幼保健院、重庆市血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