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基药目录将向老年儿童用药倾斜
“随着我国整体医保筹资水平的提高,2012年将出台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卫生部药政司司长郑宏近日在“2012全国医药工业信息年会”上说。由于此前药品招标价屡破成本价,一度引发药品质量安全遭质疑,也多次暴露出药品供应不足等短板,业内认为,随着新目录将面世,应进一步加快完善和创新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模式。
新目录将向老年、儿童用药倾斜
2009年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正式启动,包括化学药品、中成药共307个药物品种入选基本药物目录。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我国的基本药物目录需要三年调整一次。
“经过三年医改的研究和测算发现,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与整体医保筹资水平、支付能力挂钩,而原本的文件缺乏一个带有财务预算的资金支持。”郑宏说。
来自卫生部日前发布的《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状况》显示,截至2011年,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人数超过13亿,覆盖率达到95%以上。新农合从2002年建立,至2011年,参合人数达8.32亿,参合率97.5%,人均筹资标准从2003年的30元提高到2011年的246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补偿封顶线达八万元。
另外,2010年推行新农合大病保障,截至2011年底,已有近30万包括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终末期肾病等八种重大疾病患者享受到补偿,实际补偿平均达65%。2012年,又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等12种常见多发大病纳入农村重大疾病保障试点范围,费用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0%。
随着医保筹资规模和支付能力的提升,基本药物目录里的品种数量也应该保持合理的增长,而各地区使用的基本药物增补目录也反映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307个品种相对偏少。
据郑宏透露,新版基本药物目录将适当增加慢性病、多发病的品种,同时向老年、儿童用药倾斜,进一步优化目录的品种、类别,初步规范基本药物标准剂型和规格包装。
招标采购短板难掩
记者采访发现,虽然多数省市按照《国务院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56号文)规定的方法实施,但在实施“指导意见”的过程中,各地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方案存在差异,例如无法科学确定地区基本药物采购的品牌、剂型;药品短缺和供应不及时;唯价格论导致廉价药品消失、对回款没有监督等问题。
据了解,政策规定医疗机构采购时签订的购销合同需明确药品采购的数量,但在招标时并没有明确其数量,即使有单一货源或带量采购的规定也如同虚设。因此生产企业往往会担心中标以后采购量没有保障而不能给予最优惠的价格,也不敢大规模生产,导致医药生产企业无法把基本药物当作核心业务发展,影响基本药物的有效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