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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科病人一般标准护理计划(五)

来源:  作者:护士笔记网  (查看评论)

  六、躯体移动障碍

  相关因素:

  1 骨折。

  2 治疗受限,如牵引、石膏固定等。

  3 神经受损。

  4 体力和耐力下降。

  5 意识障碍,如合并有脑外伤等。

  主要表现:

  1 不能有目的地移动躯体。

  2 强制性约束,包括机械原因和医疗限制,如牵引、石膏固定。

  3 肢体瘫痪。

  护理目标:

  1 病人卧床期间生活需要得到满足。

  2 病人未出现或较少出现因缺少活动而发生的合并症。

  3 病人在帮助下可以进行局部活动。

  4 病人能独立或部分独立进行躯体活动。

  护理措施:

  1 协助卧床病人洗漱、进食、排泄及个人卫生活动等。

  2 移动病人躯体时,动作稳、准、轻,以免加重肢体损伤。

  3 告诉病人疾病康复过程,如成年人骨折后一般2-3个月后愈合,使病人心中有数,增强自理信心,并逐渐增加自理能力。

  4 指导并鼓励病人做力所能及的自理活动,如瘫痪病人用吸管吮吸饮用水及漱口。

  5 指导并协助病人进行功能锻炼,预防关节僵硬或强直:

  (1)制动的关节作等长收缩运动(关节在静止不动的状态下,作肌肉收缩活动),防止肌肉萎缩、软组织粘连。

  (2)未制动的关节至少每天作2-3次全关节活动

  (3)骨折病人功能锻炼的原则:①早期:伤后1-2周,尽早开始作伤肢肌肉的等长舒缩活动,避免骨折端上下关节活动,其他部位关节照常活动。②中期:伤后2周后,骨折端上下关节开始活动,活动范围由小到大,速度由慢到快,强度由弱到强。③后期:骨折临床愈合后,除去固定,在床上运动1-2周后,用拐杖下床活动,循序渐进,防止跌伤,直到完全康复。

  6 指导病人康复训练及使用助行器。

  7 防止由于缺少活动引起的并发症:

  (1)视病情使用气垫、气圈等抗压力材料,每2-3小时翻身并按摩骨突处,以防止压疮。

  (2)观察患肢有无受压及末梢血运情况,防止压迫性溃疡等异常情况发生。

  (3)每天按摩不能移动的肢体2-3次,以促进血液循环,防止血栓形成。

  (4)鼓励病人深呼吸和有效咳嗽,防止肺部感染。

  (5)进食充足的水分(每天>3000mL)和粗纤维食物以防便秘。

  8 保持肢体于功能位,预防肢体畸形:

  (1)肩关节:外展45度,前屈30度,外旋15度。

  (2)肘关节:屈曲90度。

  (3)腕关节:背屈20-25度。

  (4)髋关节:前屈15-20度,外展10-20度,外旋5-10度。

  (5)膝关节:屈曲5-10度左右,或伸直0度。

  (6)踝关节:根据情况,可跖屈5-10度。

  重点评价:

  1 病人躯体移动障碍程度是否减轻。

  2 病人有无并发症出现:褥疮、血栓性静脉炎、便秘等。

  3 病人肢体是否处于功能位。

  4 病人肢体是否出现由于护理不当而致的畸形和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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