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门诊或急诊医生初步诊断后,认为需要住院观察、检查和治疗的病人,由医生填写住院证,病人或家属持住院证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做好病人入、出院的护理工作是将整体护理原则贯穿于始终,也是满足病人身心需要的具体体现。它有利于组织、指导病人适应医院环境,积极配合治疗,从而缩短病程,促进康复。
第一节 病人入院护理
病人入院护理包括住院处护理和病人入病区后的初步护理两部分。
一、住院处的护理
门诊住院处是医院文明服务的窗口,工作人员对病人及家属应亲切接待,热情服务,给病人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以愉快的心情接受检诊治疗。使病人解除顾虑与恐惧心理,消除陌生感。
(一)办理入院手续 凭住院证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应详细填写有关登记表格以便日后查询。住院处安排床位后,应电话通知病房值班护士,做好迎接新病人的准备。
(二)卫生处置 住院处要根据病人的病情,妥善安排其理发、沐浴、更衣、剪指(趾)甲等必要的卫生处置(危重、分娩、体质虚弱者除外)。传染病或疑传染病者则应在隔离室处置。
(三)护送病人入病室 由专人陪送病人至病房。能步行者可扶助步行,不能行走者视病情用轮椅或平车护送。如系重症患者在护送途中应注意保暖,不中断输液或给氧。护送外伤者应注意使其卧位,保证安全。送至病房后,应向病区值班护士当面交待病人病情及物品。
二、病人入病区后的初步护理
(一)一般病人入院后的初步护理
1.准备病床单位及用物 接住院处通知后,值班护士应立即根据病情需要安排床位。危重者安置在重危病室,传染病病人应安置在隔离室以便抢救或隔离。备齐病人所需用物,如热水瓶、痰杯、面盆等。
2.迎接新病员 值班护士应诚挚热情地接待病人,使之感到宾至如归的温馨,方便且舒适。
3.填写住院病历和有关护理表格
(1)填写入院登记、诊断小牌(挂一览表上)、床头卡(置于床尾牌内)。
(2)填写体温单眉栏各项目。
(3)按入院病历排列顺序,夹在病历夹内
(4)常规测量生命体征及体重。体温、脉搏、呼吸、,一般病人每日测量二次;体温正常者三天后改为每日一次至出院。发热者每日测量四次,体温超过38.5℃者,每4小时测量一次
4.报告医生,必要时协助查体,及时执行医嘱。通知营养室准备膳食,按“分级护理”要求护理病人。
5.填写“责任制护理”入院记录 了解病人心身需要,耐心听取并解答病人的咨询。在24小时内完成护理入院记录。必要时制订护理计划。
6.介绍病区环境、住院规则及有关制度,指导病人尽快适应病人角色,遵守住院规则与探视制度;了解自己的经治医生、护士;指导其留取常规检验标本的方法。
7.密切观察病情,掌握动态变化情况,及时配合治疗或协助抢救。
(二)急症、重危病人的入院初步护理
1.护士接到入院通知后,应尽快准备抢救室的床单位,备齐急救药品、设备器材及用物,并通知医生。
2.病人进入病室应立即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积极配合医生进行抢救,并做好护理记录。
3.在医生没有到位之前,护士应根据病情及时给氧、吸痰、止血,以赢得宝贵的抢救时间。
4.昏迷病人或婴幼儿患者,须暂留陪送人员,以便询问了解病史。
(三)分级护理
分级护理是指根据病人病情的轻重缓急,拟定的相应的护理要求,有利于护理质量的提高。除危重病人设有特别护理外,等级护理分一、二、三级。
1.特别护理 凡各种复杂的大手术,严重外伤,脑外伤,病危等,应设专人负责24小时护理,谓之特别护理。
护理要求:根据病情制定护理计划,严密观察病情及生命体征变化;保持水、电解质平衡,准确记录液体出入量;备齐急救药品、器材以应急需;认真细致地做好皮肤、口腔护理,满足病人生理、心理需求,严防并发症;避免有害因子的刺激,确保病人安全。
2.一、二、三级护理的病情依据和临床护理要求见表4-1
表4-1 分级护理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病情依据 | 1.病重需要严格卧床休息。 | 1.重病后恢复期,仍应卧床休息者。 | 一、轻症、慢性病人 |
2.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性失血及内出血。 | 2.大手术后病情稳定而身体仍虚弱者 | 2.手术前检查准备阶段 |
3.各种大手术后 | 3.年老体弱或慢性功能障碍不宜活动者 | 3.各种疾病及手术后恢复期 |
4.高热、昏迷、中毒、肝肾功能衰竭病人 | 4.骨牵引、瘫痪、生活不能自理者 | 4.正常孕妇或产妇 |
5.子痫、惊厥、早产儿 | | |
6.特殊治疗期 | | |
临床护理要求 | 1.严格卧床休息,协助各种生活需要 | 1.保持卧床休息,病人可在床上坐起或在室内适当活动 | 1.可适当活动,生活自理 |
2.加强身、心两方面的护理措施 | 2.协助调理生活 | 2.每日巡视3-4次 |
3.定期检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每日4次 | 3.加强基础护理,可由病人自理或协助进行 | 3.了解病人的治疗效果、情绪和精神状态 |
4.加强基础护理,口腔护理每日2-4次,皮肤护理定时翻身、擦背、拍背、预防褥疮及并发症 | 4.每2-4小时巡视一次 | 4.给予一般卫生及防病指导 |
5.每15-30分钟巡视一次 | | |
6.注意特殊药物治疗效果及反应 | | |
7.如病情危急可指派专人负责24小时护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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