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镇居民收入比一般农民高得很多,存在很大的收入差距。为此小编整理了城镇居民收入差距调查报告,供大家学习参考。
城镇居民收入差距调查报告
一、我国城乡收入差距的现状描述
目前,反映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最主要指标分别是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01 年全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869. 6 元,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为2366. 4元,城乡收入差距相当大。从下表可以看出,2001 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 92 倍,城乡居民收入比大大超过了改革开放前的水平。1978 年时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是2. 57 ,农村改革开始后这一比例逐步降低,到1983 年降到最低点1. 82 ,接着城乡收入差距又有所扩大,到1990 年城乡收入比为2. 2 ,1995 年为2. 71 ,此后城乡收入差距出现了三年的下降,其根本原因是政府提高了农产品收购价格。 1994年和1995年农产品的平均价格分别提高了 40%和20%,粮食平均价格分别提高了47%和 29%。相应地,城乡个人收入比率在1997年最低将至2.47:1,相对于1994年下降了39个百分点。然而,从1997年开始农产品收购价格一路走低, 1997年下降4.5%,1998年下降8%,1999年下降 12.2%,2000年下降3.6%,随之而来的又是城乡收入差距的回升。2001年的城乡个人收入比率比 1997年升高了43个百分点。2002年的3.11:1达到历史最高水平。按照世界银行的有关报告,世界上多数国家城乡收入的比率为1.5:1,这一比率超过2的极为罕见。国际劳工组织发表的1995年36个国家的相关资料中介绍,中国是城乡收入差距超过2:1的仅有的三个国家之一。城镇居民的收入主要用于消费和储蓄,而农民的纯收入除要用于消费和储蓄以外,还有一部分要用于扩大再生产的支出。如果扣除农民扩大再生产的支出,城乡差距就更大。2001 年农民家庭人均各种支出2780 元,其中家庭经营支出占696 元,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支出78 元,缴纳税费支出91元,非生活消费支出占到家庭支出总额的31 %。
城乡收入差距的最终反映是生活水平的差距。1999 年城镇居民的人均消费水平为6796 元,而农民人均消费水平只有1927 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水平是农民人均消费水平的3. 53 倍。事实上,近十几年来城乡消费水平的差距一直在扩大。1985 年城镇居民与农民人均消费水平之比为2. 31 ,1990 年扩大到2. 95 ,1995 年为3. 4 ,1999 年达到3. 53 。农民的消费水平本来基数就比较低,从20 世纪90 年代开始,农民消费水平提高的速度又明显低于城镇居民。1990 年到1999 年扣除物价因素影响,农民的消费水平提高77 % ,而城镇居民的消费水平提高87 %。农民的消费水平与城镇居民相比相差9 年左右。
恩格尔系数是指食品消费在整个生活消费的比重,是国际上衡量居民生活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2001 年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7. 9 % ,而农村为47. 7 % ,农村比城市要高出近10 个百分点,从中可以反映出城乡之间的生活水平差距较大。
我国城乡居民不仅统计上存在较大差距,除此之外,享受的各种社会福利也存在较大差距,很多社会福利实际上是居民的一种隐性收入。因此,城乡居民实际收入差距应比统计上的收入差距要大。目前,城市居民享受的住房补贴、物价补贴等各种补贴,以及各种社会保险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最低收入保障等,绝大多数农民都不能享受。城镇居民以社会福利方式获得的隐性收入难以准确估计。有人对1994 年城镇居民享受的公有住房、公共医疗及保险福利几项进行统计,人均大致1081 元,相当于当年农民人均收入1221 元的83. 4 %。世界银行1999 年的估计,如果考虑城镇居民享受的各种社会福利,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将会达到4 :1 。
二、城乡收入差距形成和扩大的原因分析
(一)城乡产业特性目前农村虽然已经包含了多种产业,但农业在其经济结构中依然占有重要地位。一产业与二、三产业的产品收入需求弹性不同,一般农产品的收入需求弹性小于其他产品的收入需求弹性,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其恩格尔系数将不断缩小,农民丰产但是却不丰收,这就注定了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即解决温饱后,农业的发展必然要慢于二、三产业的发展,1990年后一产业在CDP中的增加值比重明显呈下降趋势,2002年第一产业约占CDP的15%,与"六五"时期的平均31.4%相比下降一半多,相应的二、三产业则提高16.4个百分点。仅从这种产业特性来看,农业的发展与工业发展相比必然处于劣势,农民收入增长速度也将慢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农民的收入水平与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相比逐渐拉大。
(二)非均衡发展战略惯性的推动现代经济发展的中心已经由农业转向工业,国家实力的竞争大多以工业指标来衡量。我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依靠农业支持优先发展工业的,从1950---1994年的45年时间内,国家通过工农业剪刀差大约取得20100亿元收入,加上同期的农业税收人2733亿元,减去国家向农业投入的5346亿元,国家共提取农业剩余净额17487亿元,总计占第一产业CDP的25。2%。这种非均衡发展战略不仅使城市的产业快速发展,而且城市的各种基础设施建设也不断加强。
(三)政府对农副产品价格的控制政府对农副产品价格的控制会直接影响到农村居民的收入增长幅度,从而进一步影响到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甚至农村内部的收入分配的变动。从简单的相关性来看,农村居民收入增长较快的,也是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缩小的几年,同时也是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较大幅度上调的几年。改革开放以来城乡收入差距出现过两次缩小,一次发生在1979-1983年期间,城乡收入比率下降了75个百分点;另一次发生在1995-1997年,城乡收入比率两年中下降了39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发生的是农副产品收购价格的大幅度提高。相对于1978年,1983年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提高了近50个百分点;相对于1993年, 1997年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提高幅度比农村消费价格指数的上升幅度高出近90个百分点。从1997年开始的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趋势又是与政府农副产品收购价格的不断回落相关的。1997-2000年,农副产品收购价格降低了25%,相应地城乡之间人均收人比率上升了32个百分点。
(四)农村居民承受不合理的税费负担中国个人税收的再分配功能不仅是很弱的,而且有扩大城乡收入差距的作用。这一点在城乡之间的个人税负方面表现得尤为明显。农民上缴的各类款项,大体可以分为4部分:第一部分是交给市以上政府的,主要包括需上缴国库的农业税和特产税、农业开发基金,以及全市统一征收的一级电排费和血防统筹费等。据统计资料计算在1990年代末期,全国每年大约为300亿--400亿元。第二部分是镇政府征收的"五统";村级提留,包括"三提",村共同生产费和村集资等。这一项,政府在1990年代末期的正式数字是600亿元。第三部分是义务工负担,每年大致在2000亿元以上。第四部分是各种名目的摊派和集资,这项负担缺少全国性的数字。但是,保守地估计农民每年的税费至少应在1500亿元以上,人均就达到200元以上。如果将这一块看作是农民上缴的个人收入所得税,那么,以2001年为例,我国的个人收入所得税征收总额就不是近 1000亿元,而是2500亿元左右。这样,在全部个人所得税收人中,农民占了大约有60%。
(五)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和城市劳动力市场的封闭自由农民的迁徙自由和择业现在虽然自由有所松动,管制不那么严格了,但农民想变成一个真正的"城市人",仍然是一种极不容易的事情。因为在户口等级背后是重大的利益差别,比如就业、子女上学、住公房、吃补贴、使用公用设施等都大不一样。在这种户口利益分配机制的作用下,人们都企图实现户口等级的垂直方向跃迁。为了防止各级城镇、市的人海之患,于是,一堵堵"高墙"矗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