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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期和报告期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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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是否有了解过一些专业的术语,那么下面小编整理了基期和报告期的区别,供你参考。

  基期和报告期的区别如下

  报告期和基期构成一对相对的概念,报告期指生产经营活动或一般工作实际完成后作出总结所包括的时期,基期是一开始的时候。一个作为基准的时期。我国编制的价格指数均以计算价格指数的当月作为报告期,而将与之对应的上年同月或上月作为基期。 举例:一个股,上市第一日10元,这个就是基期股价。然后一年后的某日,你写东西,要统计了他一下,他20元了,20就是他的报告期股价。之后这个股怎样涨涨到40也无关系了。报告期的股价就是20。

  报告期是基期的对称,是指在计算动态分析指针时,需要说明其变化状况的时期。报告期通俗地讲就是完成某项活动并报告活动成果的时期。 报告期是对某项活动的总结,在报告期内和报告期外,同样性质的活动可能规定的标准和享受的政策保障会不一样。所以,一定要在确保该项活动真的已经完成并且需要报告时再定下日期。我国编制的价格指数均以计算价格指数的当月作为报告期,而将与之对应的上年同月或上月作为基期。

  报告期加权综合指数又称帕氏指数,是1874年德国学者帕煦所提出的一种指数计算方法。它是在计算一组项目的综合指数时,把作为权数的变量固定在报告期。帕氏指数因以报告期变量值为权数,不能消除权数变动对指数的影响,因而不同时期的指数缺乏可比性。但帕氏指数可以同时反映出价格和消费结构的变化,具有比较明确的经济意义。在实际应用中,常采用帕氏公式计算价格、成本等质量指数。帕氏数量指数由于包含了价格的变动,意味着是按调整后的价格来测定物量的综合变动,这本身就不符合计算物量指数的目的,因此帕氏数量指数在实际应用的较少。

  基期是指统计中计算指数或发展速度等动态指标时,作为对比基础的时期,如1986年同1984年对比物价指数时,1984年为基期。在股票中基期与报告期是相对而言。可由报告期和基期确定股票指数,即股价变动情况。报告期是指统计中计算指数、发展速度等动态指标时,与基期(年)对比以取得相对指标的计算时期(年份)。如以1995年的国民生产总值数字与1990年的数字对比以计算“八五”期间的发展速度时,1995年即为报告期。

  在统计中,计算动态相对数(发展速度)、动态增减量和价格指数,需要用某一时期的指标或价格水平与另一时期的同样指标或价格水平相比较。在进行动态对比中,通常把研究的那一时期的指标水平叫报告期水平,把作为比较基础的那一时期的指标水平叫基期水平。例如,计算某企业八月份比七月份产量的变动情况,已知七月份产量为6180吨,八月份产量为5100吨,那么,七月份实际产品产量就是基期水平,八月份产量就是报告期水平。

  基期和报告期的注意事项

  所谓的报告期,一般是与基期相对应的概念,指的是在进行动态分析指标的计算时,需要具体说明变动情况的时期。通俗来讲,指的就是完成某种活动,并进行活动成果报告的时期。

  由于报告期是对某项具体活动的具体总结,所以,在报告期外与报告期之内,同样的性质的活动,很可能享受的政策保障的规定的标准都有着很大的不同。因此,必须要在确定这项活动事实上已经确定完成,并且确定需要报告的情况下,再定下具体的报告日期。

  根据我国的具体规定,进行简单的举例说明。

  关于报告期,我国的规定是将编制的价格指数均以计算价格指数的当月作为报告期,而将与之对应的上年同月或上月作为基期。

  譬如:2013年11月中旬国家统计局对外公布的10月份全国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比上年同月下降2.9%,其报告期为2013年10月份,基期就是2012年10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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