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是孕妇最敏感的时期,所以任何疾病都是致病伤,尤其是尖锐湿疣,那么关于孕妇得尖锐湿疣的原因是什么呢?
两种情况:
一是在未怀孕之前,男女双方或其中一方已经患有尖锐湿疣,未能及时、有效地治疗或治疗得不彻底,尚处于亚临床感染或潜伏期,就急忙地怀孕了。另一种是怀孕后,无意中感染了人类乳头瘤病毒,突然发现或出现尖锐湿疣。
不管是哪种情况,怀孕期间,由于体内免疫功能、内分泌系统及阴道环境的改变和白带增多等原因,往往导致孕妇容易感染人类乳头瘤病毒,并在感染后促使尖锐湿疣组织迅速生长,疣体增多、增大。
治疗方法:
关于妊娠期尖锐湿疣的治疗,应尽量避免应用局部化疗药物,如足叶草酯酊,以免药物吸收对胎儿产生毒性。在用药时,一定要权衡利弊,临床上可施行冷冻或激光,或选择手术刮除等,为防止手术时出血或宫缩,可分次治疗。也可以术后用3%肽丁胺霜外涂。据临床观察,此药对孕妇及胎儿均无不良影响,也不需要做人工流产,可生下健康的婴儿。
孕妇患了尖锐湿疣后,最担心的是会不会传染给未出生的婴儿,以后经产道出生的婴儿,是否会感染上尖锐湿疣。作为医生,对这些担忧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我们在临床上,也常看到有些患尖锐湿疣的孕妇,她们的新生儿确实因此而患有尖锐湿疣。在妊娠晚期,如果疣体不断地扩大,阻塞产道或分娩时有造成大出血的危险,尽量不要引产,待足月,剖腹取出胎儿后再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