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丈夫应体谅妻子的性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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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孕以后,由于生理上和心理上起了巨大的变化,大多数孕妇性欲有所下降,甚至完全消失,部分孕妇的性欲可能没有改变,但也有少数孕妇的性欲可能增强。对于某一个人在怀孕以后的不同时期,性欲改变也有不同。
  孕早期,由于早孕反应(恶心、呕吐、胃口差、头晕、疲乏和心悸等)的影响,性欲下降较明显。孕中期,早孕反应基本消失,孕妇进食较多,体力较充沛,因而性欲较强。但到了孕晚期,由于孕妇的负担加重,加上心理因素的影响,性欲又一次下降。
  总的说来,妇女的怀孕以后,性欲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国外有人调查了358名孕妇性生活频率,未怀孕时,平均每周性生活4.5次,孕头三个月平均每周4次,孕中期平均每周3次,而孕后期三个月平均每周只有1.4次。
  怀孕妇女所以排斥、拒绝房事,原因大致如下:
  一、怀孕最初的3个月,常有害喜、呕吐等身体不适的现象。
  二、孕妇的身心状况不似往常,对房事的兴趣也不较往常热络。
  三、怕对胎儿造成死胎、畸型等伤害。
  四、前几胎有流产、早产经验者,怕类似情况再发生。
  五、怀孕末期肚子较大,不适当的性姿势,易造成性生活不愉快。
  六、发胖、水肿等身体变化,造成孕妇对自己没有信心。
  七、期待生男、生女与现实不符,及意外受孕、婚姻关系好坏等,均是影响房事生活的内在心理因素。
  因此,丈夫要体谅妻子、尊重妻子,如果在妻子无性欲情况下强行性交是有害的。(文:玛丽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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