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莆田市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副处级公益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和任务是:预防控制非典、人禽流感、鼠疫、霍乱、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灾防病的应急处置,开展健康危险因素监测检测。同时还可为社会提供免疫预防、健康体检、结核病防治、职业病防治等公共卫生技术服务。经中心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需求岗位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备注 |
财务 | 会计 | 本科及以上 | 1人 | 需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有卫生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
疾病预防 控制 | 预防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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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 | 卫生检验检疫或医学检验 | 本科及以上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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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管理 | 药学 | 大专及以上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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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四、资格条件:
1、35周岁以下。
2、身心健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吃苦耐劳,适应节假日及轮班工作,无违纪违法记录,有团队集体合作精神。
五、用工形式:劳动合同制。
六、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我中心编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
七、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
2、面试时间:网站公布及电话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合格线60分。
3、考察:面试合格者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必须由公安局提供有无违纪违法记录证明,考察中有违纪违法行为之一者不得聘用,按面试成绩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4、体检:面试及考察合格者组织体检,自行前往市级三甲医院体检,费用自理,将体检报告上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如有不合格者不得聘用,按面试成绩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5、公示拟聘人员名单:由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者的面试、考察及体检情况研究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心网站及站务公开栏上公示。
6、确定拟聘人选。
7、聘用: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安排工作岗位,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签定《劳动合同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两年内未取得执业证书者解除劳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6726898。
莆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来源:
http://www.ptws.gov.cn/zwgk/rsxx/201803/t20180328_95583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