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生和计生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关于规范我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要求,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为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人才1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6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五)资格条件中的学历,除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乳腺外科和放射科岗位对学习形式不作限制外,其他岗位均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详见《岗位表》。
(六)招聘对象中的应届毕业生指2018年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其工作截止时间计算至2018年2月28日。
(七)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六级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六级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八)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8版)。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医院相关规定,博士研究生给予人才安家费和科研经费。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3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正常休息)。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要明确申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络报名:填写《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发送至各招聘单位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1)并上传相关报名材料的扫描件,邮件主题请注明:求职+姓名+学校+应聘岗位。请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
2.现场报名:请携带《报名表》和个人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人事部门报名(地址见附件1)。
(三)报名材料
《报名表》;个人简历(注明所学专业方向);2吋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往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和英语等级等其他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对初审不合格的原因要及时通知应聘人员。
2.资格复审由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于2018年3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连云港市公共卫生中心(连云港市海州区迎曙路66号)18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2份复印件,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五)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原则上核减或核销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由招聘单位申请,经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意,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聘被核销岗位的人员,可在资格复审前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如涉及岗位核减或核销,相关信息将在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面试内容以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为主,不指定考试用书。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同分,需组织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各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七、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执行。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考试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各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以便于招聘单位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十、监督
连云港市纪委派驻第七纪检组
监督举报电话:0518-81881120。
十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治处:0518-85820163。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2.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2月12日
来源:
http://rsj.lyg.gov.cn/hrzxzx/zkzpgg/content/07bc84ee-20ef-4143-bfaf-ae3b32a694d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