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人才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就湖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卫生高层次人才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湖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湖州市卫生计生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指导与应用研究等职能,浙江省文明单位。
中心现有在编人员79人,专业技术人员72名,其中中、高级职称48人;设5个职能科室和9个业务科室;现有工作用房10000余平方米,其中实验用房4360平方米;建有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湖州市流行病学重点医学支撑学科、湖州市公共卫生应急检测重点实验室。近年来中心注重公共卫生领域的应用研究,先后承担了40余项市级以上科研项目,其中省部级项目3项;荣获省、市科技进步奖10余项,在国内外杂志发表学术论文数百篇。
中心成立以来,遵循“团结、求实、进取、奉献”的团队精神,深入贯彻“预防为主”方针,持之以恒、扎实有效地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为保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先后多次被国家卫计委(原卫生部)和省卫计委(原省卫生厅)疾病预防控制领域内先进集体。
二、招聘人数、计划
计划招聘在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名,本次招聘岗位、报考专业、数量详见附件《湖州市疾控中心2018年卫生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岗位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需双证),国外的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社会人员须于报名前(2018年2月25日之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具备招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4.身体健康。须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5.年龄18至35周岁(1982年2月13日至2000年2月25日期间出生);
6.符合招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电子邮件或邮寄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2月25日期间,将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执业医师证、个人简历、英语等级证书、发表专业论文、获奖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hzcdcmail@126.com)或将上述材料复印件由本人呈交或邮寄湖州市长兴路999号湖州市疾控中心707室,邮编:313000。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报名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2月26日上午9时—3月1日下午5时,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将以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告知。
(三)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湖州市疾控中心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到人事科(湖州市长兴路999号湖州市疾控中心707室)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资料:资格复审时携带报名表(贴照片)、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执业医师证、个人简历、英语等级证书、发表专业论文、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考试
采取理论考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得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总成绩,依据总成绩,再按各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湖州人才网、健康湖州服务平台、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示。
(五)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费用由考生自付。
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州人才网、健康湖州服务平台、招聘单位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被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办理聘用手续。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放弃录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提出递补申请,经市卫计局同意后,在相应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相关待遇
根据上级有关绩效工资规定执行。经录用后,单位给予租房补贴600元/月,补贴12个月。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湖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http://www.hzcdc.org/信息公告栏);
2.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栏)。
3.健康湖州服务平台(http://www.hzjk.com)。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市卫计局组织人事处:0572-2760066;
市疾控中心监察室:0572-276008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湖州市疾控中心办公室(人事)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2-2760136;联系人:朱老师
湖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8年2月13日
来源:
http://www.hzhr.com/Web/News/108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