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章贡区卫生人才结构,提升医院整体实力,满足医院加快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临床医学高学历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数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临床医学高学历人才共2人,其中博士以上1人、硕士以上1人,具体招聘职位、人数及条件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校就读的博士生、硕士生(2018届毕业生除外);
6.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学历、专业条件
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学历、专业及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8年3月10日。
(四)下列考生报考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正式人员的考生,应经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且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或合格等次)及以上等次;属科级干部的,还应经当地组织部门同意。有服务期要求的人员报考,需相关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三、招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直接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主要程序包括: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直接报名。
2.报名时间: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将相关材料电子稿(或扫描件)(须处理为jpg格式)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zgqrsks@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赣州市章贡区2018年公开招聘临床医学高学历人才(姓名)。所需资料:
(1)《赣州市章贡区2018年公开招聘临床医学高学历人才报名表》(见附件);
(2)第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
(3)学历及学位证书(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推荐信;海外学历须经教育部门认证);
(4)个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4.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报名无效;
(2)个人条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网上所填报信息必须齐全,保证真实、有效,且与资格审查当天提交的报名纸质材料一致;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
(4)如出现无人报名的职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在招聘总人数不变的情况下,该职位招聘计划可根据情况调剂至其它职位。
(二)资格审查
凡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在3日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携带身份证以及网上报名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到章贡区区政中心西16楼会议室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如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不真实或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对恶意报考、以虚假信息报考的,3年内不得参加赣州市章贡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考核的方式进行。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组织专家进行专业考核。专业考核的主要内容为专业理论知识,满分为100分。
1、专业考核时间:初定
2、其他事项。如该职位参加专业考核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该职位参加专业考核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按专业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如入闱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重新组织入闱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进行专业考核复试,取专业考核复试成绩高者);如该职位参加专业考核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该职位参加专业考核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该职位考生专业考核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
2.考察由区卫计委负责,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原因造成的缺额,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章贡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
聘用人员统一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若考生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须在聘用前自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否则不予聘用。本次招聘的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四、政策待遇
(一)在赣州没有住房的,可优惠租住人才住房或享受租房补贴,博士、硕士分别租住2年、3年后可按核定价的80%购买。
(二)博士学位获得者自行解决住房的,来章贡区工作满2年后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住房补贴;除正常的工资待遇外,给予每年6万元的人才特殊津贴,连续发放3年。
(三)博士学位获得者配偶随调的,随调单位可选可谈。
(四)其他政策待遇按照《关于创新人才政策,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赣市发[2017]2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五)聘用后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的,该年度不计入政策兑现期;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的,不再享受上述政策待遇,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赣州市章贡区2018年公开招聘临床医学高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797-8199234
附件1:赣州市章贡区2018年公开招聘临床医学高学历人才报名表
2:赣州市章贡区2018年公开招聘临床医学高学历人才职位表
赣州市章贡区2018年公开招聘临床医学
高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附件2:赣州市章贡区2018年公开招聘临床医学高学历人才职位表.xls
附件:附件1:赣州市章贡区2018年公开招聘临床医学高学历人才报名表.xls
来源:
http://xxgk.zgq.gov.cn/bmgkxx/rsj/gzdt/gggs/201802/t20180213_20122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