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卫生院是一所公立医疗机构,主要承担全市精神病患者的治疗、康复、管理以及普通人群的精神卫生预防保健任务。现因业务发展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男性护士,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身体健康;
2、男性;
3、专科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
4、具备护士执业证书;
5、30周岁以下(1988年2月4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程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4日—2018年2月10日。
2.报名地点:宜城市华光卫生院办公室。
联系人:姜大海
联系电话:15671297831
3.报名所需材料: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本人持如实完整填写的报名表(见附件1)及报名所需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4.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60%和40%,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成综合成绩时,分别保留二位小数,四舍五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分排位在前。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的地点、考场和座位,按时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在宜城市卫生计生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按规定依次递补。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不再作递补。
本公告由宜城市华光卫生院负责解释。
来源:
http://www.ych.gov.cn/web/wjj/pub/html/201802/05/r631_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