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恩施州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恩施州卫生计生发[2018]2号),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职责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是针对基层全科医生紧缺的问题,在有需求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专门设置,并将所聘全科医生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非常设岗位。全州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指标共计25名,其中恩施市5人、利川市2人、建始县4人、巴东县4人、宣恩县3人、咸丰人4人、来凤县3人。
特岗全科医生按照服务对象实际需求履行以下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4.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要求,按照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的要求,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服务。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4.男年龄在45周岁以下,女年龄在40周岁以下。
5.除具备上述所列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多年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
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原单位在职全科医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程序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报名情况实行公开考试或考察招聘,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一)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报名条件者在报名时间内持下列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所需资料:《恩施州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2.报名时间:2018年2月22日至3月9日。
3.报名地点:恩施州卫生计生委四楼人事科(地址:恩施市舞阳大道227号)。
(二)考试考察
根据报名情况实行考试或考察招聘,考试或者考察的具体事项待报名结束后另行公告。
(三)公示人选
考试或者考察结束后,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岗位人选,在州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培训上岗
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市医疗卫生机构派驻到乡镇卫生院上岗工作。其中,未参加过全科医学知识培训的人员,参加省卫生计生委组织的岗位培训后上岗。
四、人员管理
(一)签订合同。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聘期4年。根据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本人志愿,结合实际需要,原则上按照其户籍所在地就近分配到相应的试点县市,统筹安排到辖区内的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
(二)考核管理。特岗全科医生的日常管理、平时考核和绩效考核,由所在服务单位负责,考核结果定期通报设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设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负责对特岗全科医生进行业务指导和年度考核。
对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倾斜;对考核不合格者,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工作岗位,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三)执业注册管理。特岗全科医生上岗前必须注册为全科医师,由服务单位按程序办理执业医师注册手续或执业地点、范围变更手续。未取得全科医学专业或者未通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岗位培训的执业医师,须参加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全科医生岗位培训,时间不少于1年(每年3个月),其中在上岗前培训3个月,培训合格后,注册为全科医师。
(四)户籍、人事、党团关系管理。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的户籍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或原单位管理,人事管理按所在服务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统一管理,党团关系转到服务单位。
五、激励与保障措施
(一)薪酬待遇。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工资收入参照所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标准。特岗全科医生可享受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二)社会保险及其他待遇。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三)职称晋升。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的时间。可提前一年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职务,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申报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不作要求,论文、科研不作硬性规定,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评价等指标作为特岗全科医生晋升职称的重要因素。特岗全科医生晋升高级职称的可按照“湖北省基层卫生计生专业副高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的有关规定执行,定向评审、定向使用。另有国家或省政府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四)服务期满安置。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鼓励继续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对于聘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合格、本人志愿长期扎根乡镇卫生院服务的特岗全科医生,可以经过公开考核,在设岗县市辖区乡镇卫生院空余编制内,纳入乡镇卫生院常设岗位管理;对于聘期内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全科医生,乡镇卫生院可按有关规定将其聘任到领导岗位。对于聘期内2年以上年度考核优秀、本人志愿到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可组织专项选聘,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空余编制内,纳入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常设岗位管理。
六、其他
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部门印发的《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发改社会[2010]561号),鼓励、欢迎城市医院业务水平较高、身体状况较好的退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卫生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退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志愿从事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的,根据本公告明确的时间地点报名,提交有关材料,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或考察。经考试或考察合格,纳入特岗全科医生计划,由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职责任务和补助标准及其他权利义务,补助水平参照特设岗位全科医生。
恩施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恩施州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8日
来源:
http://rsj.enshi.gov.cn/2018/0208/62183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