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疗卫生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研究决定赴浙江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2018届医学类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33人(硕博士5名,本科毕业生28名),录用后全部为事业编制身份。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其他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2017年绍兴市越城区卫计系统赴浙江中医药大学招聘医学类毕业生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要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2.本科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9日以后出生),硕士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9日以后出生),博士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12月9日以后出生)。
3.现场招聘会除允许浙江中医药大学2018届毕业生报考外,同时受理其他医学院校全日制2018届毕业生应聘。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5.身体健康,户籍不限。
三、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核
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12月9日上午9:00—11:30
报名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田径场
报名和资格审核时应聘人员本人应携带填写有考生本人信息的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成绩单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领取准考证。
2.笔试和面试
硕博士生以考核方式招聘,采取面试形式,由绍兴市越城区人社局、区卫生计生局组织面试组统一进行面试。面试一般安排在招聘会当天下午。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本科生采取笔试形式。笔试内容为医学综合基础知识。笔试一般安排在招聘会当天下午进行。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录取方式
硕博士面试后成绩于招聘当天在考试现场公布,报考人数2人以上的,按成绩高低且高于合格线录取,报考人数1人的,高于合格线录取。
本科岗位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紧缺专业岗位可适当放宽。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且高于合格线自主选择报考类别专业岗位所推出的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未准时到场参加择岗或选择不定的,视作自动放弃。如考生笔试成绩并列,则现场抽签按序号前后进行择岗。如考生自动放弃择岗,则后一名进行递补。成绩于招聘当天在考试现场公布。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一经选定,不得调整或重选。
4.体检
各职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另外组织面试。体检时间安排在办理录用手续前。
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所招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5.考察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6.聘用
现场招聘工作结束后,当场发给拟录用人员《绍兴市越城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体检通知书》,并告知考生于2018年7月31日前持通知书报到,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凡逾期不报到者或不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学历、学位证书的,以及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8年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为1年。见习期计入聘用合同期内。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方可取得正式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聘用后除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以外,在本市越城区卫计系统(原则上在同一聘用单位内)服务期不少于5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不低于6年),聘用期内不允许调动和报考其他单位。连续3年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考条件要求严格一致(以毕业证书为准)。
2.报考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已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备案的除外)。
3.报考条件中已有专业名称,按已明确的专业名称确定;报考条件有专业名称还加括号有方向性的专业,则按括号有方向性的专业确定。
4.报考人员不得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职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参加面试或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5.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绍兴市越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6.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8.其它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
附件1:2017年绍兴市越城区卫计系统赴浙江中医药大学招聘医学类毕业生计划表(33人)
附件2:越城区公开招聘事业人员报名表
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3日
来源:
http://www.sxychrss.gov.cn/n4/n16/c88958/content.html